济宁市工商局通报2018年市场主体信用监管情况

2018年09月11日15:43  来源:济宁晚报  作者:高晓彬

“对于经营者来说,诚信创造价值,失信则要付出代价。”近日,市工商局召开2018年市场主体信用监管工作情况通报会。今年以来,市工商局推动涉企信息统一公示、归集、共享和信用约束,使信用监管之网越织越牢。

“目前国家正在建立健全‘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管机制,对失信企业的监管将越来越严密。”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将被作为重点监管对象,一系列经营行为将受限。其中,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不予通过“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报资格审核;在市场准入、银行贷款、投融资、国有土地出让、企业上市、进出口、出入境、招投标、政府采购、驰(著)名商标认定、生产经营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被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

市工商局再次提醒,今年是我国实施市场主体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的第一年,一旦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记录,将永远被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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