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首例罚单! 酒后驾驶新能源汽车被查

2018年07月09日10:55  来源:济宁晚报  作者:盖鸣霆 孔翠玲 赵迎

日前,邹城一位驾驶员因酒后驾驶新能源汽车被交警处罚,进而成为当地首例因酒驾被处罚的新能源汽车驾驶员。

7月1日,邹城市交警大队八中队民警在凫山路设卡查缉酒驾、醉驾、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当民警对一辆车牌号为鲁HD18xxx的蓝色新能源汽车进行检查时,该驾驶人脸色微红,神色慌张,随后民警对其进行酒精测试。经检测,该车驾驶人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3毫克,属于饮酒驾车。“我开的是电动车,也属于酒驾啊!”该车驾驶人试图狡辩。“您已经达到了酒驾标准,还依然驾驶机动车,这就是酒驾行为,”民警向其解释。最终,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其进行暂扣驾驶证6个月、扣12分、罚款1000元的处罚。

我来说两句 0人参与,0条评论
发表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版权及免责声明:本网所转载稿件、图片、视频等内容仅出于向公众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公司或个人可与我们联系(jnxww@163.com),我们将立即进行删除处理。所有文章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