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3市纪委通报九起典型问题

2018年06月29日09:41  来源:凤凰网山东综合

潍坊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诬告陷害诽谤党员干部典型问题

为充分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进一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现将3起诬告陷害诽谤党员干部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临朐县辛寨镇张龙中心村党支部委员刘长民等人诬告村党支部书记问题。2016 年底,临朐县辛寨镇张龙中心村党支部书记苏某在参选县人大代表期间,张龙中心村原党支部委员刘长民、大张龙村党员王志军和西张龙村党员赵文豪,出于个人恩怨,捏造苏某为参选县人大代表贿赂辛寨社区领导郭某2万元等问题,先后两次以匿名信方式向上级有关部门和领导同志进行举报,干扰了换届秩序。在组织审查期间,王志军、赵文豪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对抗组织审查。王志军、赵文豪分别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刘长民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昌乐县营丘镇毕家官庄村党员初道珉诬告村党支部书记问题。2018年1月,在昌乐县营丘镇毕家官庄村党支部换届选举结束后,村委换届选举前,该村党员初道珉,假借党员宋某某、徐某某之名制作了两封举报信,捏造毕家官庄村党支部书记初光强在村党支部换届时分给本村每位党员1000元钱的问题,并将举报信分别寄至昌乐县委组织部、昌乐县信访局。初道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寿光市羊口镇菜央子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王立栋诽谤他人问题。2017年9月,寿光市羊口镇菜央子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王立栋伙同他人印制散发传单,反对村庄搬迁,侮辱诽谤配合党委搬迁工作的刘某某等5人。王立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诬告陷害行为不仅挫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而且损害了风清气正干事氛围和良好政治生态。各级党组织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意见(试行)》,把好“方向盘”、用好“指挥棒”,把严管和厚爱落实到位,为干事创业的干部担当、主持正义,让干部干得开心、拼得安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严格用纪律尺子衡量党员干部行为,加大对诬告陷害、打击报复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恶意中伤、散布谣言和不实消息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让别有用心者受到严厉惩戒,及时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干部澄清正名、消除顾虑,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纪律规矩意识,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公民权利,客观公正反映问题,真正对组织和同志负责,支持、保护、鼓励担当者,让他们撸起袖子加油干,用新作为激荡新气象。

临沂市平邑县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为进一步正风肃纪,警示教育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平邑县纪委通报曝光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分别是:

经济开发区中心校校长陈付学提供超标准接待问题。2013年11月至2014年5月,陈付学在经济开发区中心校任副校长(主持工作)期间,开发区中心校在迎接上级检查和本校各项会议活动中违规购买香烟和水果等共计花费1924元。陈付学作为经济开发区中心校负责人,对此负有主要责任。2018年4月,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陈付学党内警告处分。

郑城镇人事助理廉帅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7年7月,郑城镇人事助理廉帅为儿子操办庆生喜宴,违规收受6名村干部每人200元礼金,共计1200元。2018年4月,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廉帅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所得。

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公证处主任薛峰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5年至2017年,县公证处擅自制定奖励标准,以年度信息宣传奖金的名义违规向6人发放奖金共计3800元。对此,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公证处主任薛峰负有主要责任。2018年5月,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县委批准,给予薛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其违规发放的奖金予以收缴。

枣庄市纪委通报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为巩固作风建设成果,教育警示广大党员干部,近日,市纪委通报了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1、市卫计委在组织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开展卫生支农工作过程中履职不力,未开展有效的监督检查,致使58名支农医生中的绝大多数未按时到岗到位,造成该项工作流于形式。市卫计委医政与医疗服务监督科科长卢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副调研员邵涛被诫勉谈话。 

2、市体育局在党建工作过程中对宣传内容把关不严,造成宣传内容出现明显错误;市体彩中心党支部在整理党建资料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市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机关党委书记李中虎履职不力,且还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市体彩中心党支部书记孙彦军、市体育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王红分别受到批评教育。

3、台儿庄区住建局在农村厕所改造工作中上报虚假数据,实际完工率与上报数据相差较大,造成不良影响。台儿庄区住建局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陈涛,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潘伟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区住建局党委书记、局长张亚超被诫勉谈话。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树牢“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把认真负责的精神体现到党内生活和干事创业各个方面。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自觉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防止和纠正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的问题,对不干事、不担当,吃拿卡要拖,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造成严重后果的,毫不手软、坚决问责,以坚如磐石的决心,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

来源:潍坊、临沂、枣庄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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