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新闻发布会

2018年05月15日16:08

2018年5月15日,是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的第9个集中宣传日,活动的主题是“与民同心,为您守护”。当天上午,市公安局联合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全市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新闻发布会,并在新世纪广场和阜桥街道社区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展示战果成效震慑违法犯罪,宣传法律常识开展防范教育,动员发动全社会力量共同打击防范各类经济犯罪。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泉同志通报了全市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工作情况,重点围绕非法集资、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介绍了犯罪形势和特点,动员社会各界和群众共同参与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工作。2017年,全市公安经侦部门紧紧围绕中心大局,以基层基础建设三年攻坚和云端专项行动为抓手,始终保持对涉众型、风险型经济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全市公安机关共立各类经济犯罪案件858起,侦办大要案件14起,成功发起全国集群战役1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25名,移送起诉415名,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13.7亿余元。年内,公安部打击假币“7.15”专项工作座谈会在济宁召开,公安经侦部门被评为全省打击整治假币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先进集体、全省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先进单位、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济宁市被认定为山东省第二批无传销城市。

据了解,目前全国各地涉众型、风险型的经济犯罪仍然比较突出,非法集资、传销犯罪犯罪案件持续多发,无接触、网络化、地域分散化的新型传销开始频繁出现,传销打击监管的形势愈发严峻。据统计,今年1至4月份,济宁市公安机关共立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21起,破案1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5名,挽回经济损失3020余万元。新形势下,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全市公安机关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为民宗旨,突出打击主业,继续保持对经济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持续深入打击假币、假银行卡、假发票、假冒伪劣商品等民生型经济犯罪,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网络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以打促防,坚决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经济安全,全力护航全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建设,努力为济宁经济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力量参与。公安机关希望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各类经济犯罪,警民联手共同维护经济金融秩序,确保全市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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