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将强化耕地保护 推行农田保护“田长制”

2018年06月06日09:10  来源:齐鲁网  作者:张帅 曹其鹏

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期,山东省政府出台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示范省的实施意见》。下一步,山东将强化耕地保护,健全耕地保护补偿激励机制,推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田长制”,实施土地综合整治,探索多种治理模式,解决建设用地规模与耕地占补平衡矛盾突出的问题。

2014-2016年,山东省全省共审批建设用地110.9万亩,其中新增建设用地95.6万亩,用地规模虽逐年减少,但总量仍然较大。目前山东省耕地占补平衡库存数量为40.9万亩,仅能满足近2年需求。耕地后备资源少,新增补充耕地能力不足100万亩,仅能满足未来5-6年占补平衡需要。尤其是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矛盾更为突出,济南、青岛两市在本地已无法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建设用地规模与耕地占补平衡的矛盾十分突出。

据悉,山东省将进一步促进耕地质量、数量和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完善耕地保护机制,健全耕地保护补偿激励机制,推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田长制”;实施土地综合整治,探索多种治理模式,拓宽融资渠道,引进社会资本,有序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出台《关于改进管理方式切实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通知》,研究制定健全耕地指标储备库、补充耕地指标省级统筹机制、跨地区补充耕地指标利益调节机制。(张帅 曹其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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