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新闻网5月6日讯(记者 谷雨)记者从环保局获悉,2017年4月份,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最好的县(市、区)是微山县,为5.13,最差的县(市、区)是经开区,为6.31;同比改善幅度最大的县(市、区)是兖州区,为27.8%,同比改善幅度最小的县(市、区)是邹城市,为11.1%。
2017年4月份,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为5.64,同比改善19.9%;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57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21.9%;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104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28.8%;二氧化硫(SO2)平均浓度为22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37.1%;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为34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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