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权谋私、设小金库……山东这些干部被处分

2018年04月29日10:37  来源:凤凰网山东综合

烟台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作风,发挥警示效应,近日,烟台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分别是:

牟平区姜格庄街道原村镇办主任宋宪玉在农村危房改造申报中玩忽职守问题。

2012年9月至12月,宋宪玉在农村危房改造申报过程中,不按规定进行调查核实,导致不符合申报条件的38户村民违规领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417253元。案发后,经济损失已挽回。牟平区纪委给予其留党察看两年处分,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海阳市二十里店镇齐沟崖村支部委员、会计刘秉勋在扶贫项目实施中以权谋私问题。

2016年9月,按照扶贫实施方案由该村栽植50亩苹果树,并由贫困户管理、受益。实施过程中,该村违规将其中160余棵苹果树栽植在并非贫困户的刘秉勋的承包地上,由其个人管理并受益。二十里店镇党委给予刘秉勋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负有领导责任的村党支部书记由仔全党内警告处分。

龙口市诸由观镇徐格庄村党支部书记张益强、会计张春茹虚报冒领小麦直补款问题。

2008年至2010年期间,张春茹在张益强的安排下,虚报村民小麦种植面积,套取直补资金53388.56元,并存于账外、用于本村招待费开支。张益强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同时存在其他违纪问题,诸由观镇党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张春茹党内警告处分。

招远市温泉街道横掌曹家村原党支部书记曹全利挪用土地征用补偿款问题。

2011年,曹全利在协助上级发放土地征用补偿款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84万元,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营利活动,违纪款项及违法所得已退缴。招远市纪委给予曹全利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莱州市土山镇焦家庄村村委委员、会计焦立海挪用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问题。

2016年11月,焦立海擅自决定将保管的18260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借给其朋友杨某某进行营利活动,违纪款项已退缴。莱州市纪委给予焦立海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各级党委(党组)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把整治和查处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密切联系群众、厚植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政治任务,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及时有效帮民困、化民怨、解民忧。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责任,着力整治系统性、行业性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精准发力、精准监督,多管齐下、持续用力,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不断加大查办督办、问责追责和通报曝光力度,形成有力震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潍坊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被问责典型问题

去年以来,潍坊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把问责作为管党治党利器,严肃查处了一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力等问题。为督促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切实履行好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现对查处的5起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潍城区社保中心副主任陈智鹏因分管范围工作人员违纪违法问题被问责。2017年1月至8月,潍城区社保中心综合业务科科长于怡祥在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他人财物,违规转入企业养老保险关系。陈智鹏作为综合业务科分管领导,对所分管的业务工作监督管理不到位、不严格,致使问题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青州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原主任、党支部原书记袁敏因单位设立小金库等问题被问责。袁敏在主持青州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工作期间,该单位长期私设小金库,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使用小金库资金发放福利,发生两任科长挪用资金问题。袁敏身为单位主要领导,对单位设立小金库、违规发放福利,工作人员挪用资金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

高密市胶河生态发展区教育管理办公室主任杜恩深因对辖区幼儿园申报政府助学金工作监管不力被问责。杜恩深作为胶河生态发展区教管办主任,在申报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工作中,对辖区内幼儿园申报工作监管不力,发生2所幼儿园虚报幼儿人数骗取政府助学金问题,杜恩深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到警告处分。

寿光市侯镇教育管理办公室原主任陈万明因单位设立小金库等问题被问责。2016年3月至2017年5月,侯镇教育管理办公室通过虚列工程款、印刷费等方式套取财政资金设立小金库,从中支出招待费、加班费和伙房补助;对下属学校管理不严,发生侯镇一中、三中、中心小学等学校将寿光教育财务集中核算中心拨付的报账款违规存入学校报账员个人银行账户的问题。陈万明作为时任侯镇教育管理办公室主任,对单位设立小金库、发生下属学校公款私存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

诸城市皇华镇原党委书记王学斌、原纪委书记吴金龙因单位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问责。2007年至2016年,皇华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张海滨,副科级干部柳淑方单独或伙同皇华镇郝戈庄敬老院院长王加升等人利用职务便利,分别采取虚报冒领、虚报支出、收入不入账等手段,贪污义务兵优抚款、农村低保款、五保供养经费、困难群众救助款,受到司法追究。皇华镇时任党委书记王学斌、时任纪委书记吴金龙因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典型问题的存在,说明一些地方和单位仍然存在党的领导弱化、管党治党不严问题。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从中吸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引以为戒。各级党委(党组)要进一步强化“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层层压实压紧主体责任,切实把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扛在肩上、落到实处。各级党委(党组)书记要当好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实落地。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关键少数”,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选人用人问题突出、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巡视巡察发现问题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一律从严问责,以严肃问责推动责任落实,真正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泰安市纪委公开曝光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日前,泰安市纪委公开曝光2起近期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分别是: 

新泰市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青云中队吴秀金、刘丙军、曹文等人违规接受管理对象宴请问题。2017年5月、6月,吴秀金、刘丙军、曹文现场执法时,在未出具任何手续的情况下,扣押了两家业户的宣传物品,因此事两家店主分别宴请了三人。2018年4月,吴秀金、刘丙军和曹文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肥城市委党史征集研究办公室副主任贾安东违规工作日中午饮酒问题。2018年3月21日中午,贾安东到该市某街道办事处商议村志修改事宜时,接受当地原村志编委人员安排的宴请并在工作日中午饮酒。2018年4月,贾安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泰安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点评:上述问题是不知止、不收敛、不收手的反面典型,教训极为深刻,务必引以为戒。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方面,全市各级党员干部绝不能有歇歇脚、松口气的想法。各级党组织务必提高政治站位,坚定不移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突破,一个阶段一个阶段推进,坚决纠正作风问题和特权现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继续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严防反弹复燃,同时密切关注隐形变异等新动向新表现,坚持越往后执纪越严,持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五一假期将至,“四风”问题易发多发,为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察访发现的问题线索,要第一时间核查处置,查实后严肃执纪问责,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来源:烟台、潍坊、泰安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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