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集中宣传周启动(图)

2018年04月28日15:26  来源:济宁新闻网  作者:记者 张宇 通讯员 孟祥辉

济宁新闻网讯(记者 张宇 通讯员 孟祥辉)4月28日上午,根据全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集中宣传周活动总体部署要求,市联席办组织全市开展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集中宣传活动。

市联席办主任、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泉到设在市新体育馆东侧广场的市级主宣传点视察指导,慰问工作人员,并与现场群众亲切交流。市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市中分局、任城分局主要负责同志陪同活动。

活动现场,31家成员单位、12家驻济银行以及市中、任城、高新、北湖分局等单位共计出动宣传人员200余人,设立宣讲咨询台35处,制作摆放展板70余块,现场接受群众咨询5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5000余名群众得到宣传教育,济宁新闻联播、济宁日报、济宁晚报、中国山东网、济宁新闻网等新闻媒体进行了采访报道。

与此同时,各县市区也纷纷在城区广场公园、大型商城、主要道路等显著位置,开展了声势浩大的集中宣传活动,引起良好社会反响。

通过此次大型集中宣传活动,掀起我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防范宣传工作新一轮高潮,充分展示了党委政府、各级各部门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坚定决心与初步成效,进一步调动了人民群众参与专项斗争的积极性,增强了人民群众识骗防骗的意识能力,为有效遏制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发展蔓延势头打下了良好基础,创造了有利条件,营造了浓厚氛围。

当前我市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形势特点

近几年,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越来越猖獗,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扰乱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一类治安突出问题。去年,全市电信网络诈骗刑事立案近2000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7260余万元。今年一季度,全市电信网络诈骗刑事立案376起,同比下降20.8%,共造成经济损失1287.17万元,同比上升11.1%。形势十分严峻。

这类犯罪的作案手法多达上百种,而且还在翻新演变,从我市情况看,有几种类型发案较多:一是冒充公检法、通信公司、银行等单位工作人员,以受害人涉嫌洗钱、贩毒、电话欠费、恶意透支信用卡等名义,要求受害人向所谓的“安全账户”转账汇款,接受审查。二是互联网购物刷单、刷信誉、退款诈骗。这类犯罪一般针对的是学生、家庭妇女、自由职业者和喜欢网购的年轻人,犯罪分子以获取佣金、高额返利为名,诱使受害人不断增加投资,骗成后就切断联系。三是冒充熟人、领导、老板,通过手机短信、微信、QQ等渠道,以遭遇车祸、看病做手术、赌博嫖娼被抓,或者有急事、有业务为由,诱骗受害人打款。

面对猖獗的电信诈骗犯罪,2016年市政府专门建立31个部门单位参加的专项打击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发挥资源优势,“打、防、管、控、宣”多措并举,持续加力。市公安局作为牵头单位和主力军,先后组织开展了集中打击“盗抢骗”专项行动、“打盗抢、反诈骗”利剑行动、“三打击一整治”专项行动,取得了丰硕战果。各项战果相比往年大幅提升,继续走在全省前列。

如何预防和避免上当受骗?一旦被骗应该怎么办?

对于广大群众来说,一是要积极参与到政府的打击治理工作中来,及时关注公安机关、银行、通信运营商等单位官方发布的犯罪预警和相关提示信息,主动了解掌握最新的诈骗手段和识骗防骗的方法技巧,不断增强自我安全防范的意识和能力;同时也要向公安机关多反映、多提供相关的违法犯罪线索,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侦查破案。

二是在平时要特别注意保护好自己的重要个人信息,比如身份证、手机号、QQ号、微信号、银行卡、验证码、购物账号等等,千万不要轻易泄露给他人。如需购物付款或者刷卡消费,一定要到正规的网络购物平台或者大型的商场超市,避免账户信息和资金被窃取。

三是接到陌生、可疑的电话、短信、互联网址,特别是转账汇款的要求,一定要提高警觉,不慌张、不轻信,如果自己拿不定主意,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银行进行咨询、核实,或者与家人、朋友多商量,切莫自作主张、轻易汇款。最好的办法就是不接、不看,直接删除。

四是一旦意识到钱款被骗,可以马上采取“输错三次自己汇款账户的密码”或者“对方账户的密码”等补救措施,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尽可能提供详细、准确的涉案信息,为公安机关紧急止付冻结被骗资金和侦查破案,赢得时间,创造便利。特别需要提醒的是,转账汇款后的10分钟以内,是我们公安机关和银行系统紧急止付冻结被骗资金的黄金期,一旦错过这一最佳时机,就很难在第一时间挽回损失。所以,希望受骗的群众,报警一定要尽早、尽快。

如果大家想进一步了解电信网络诈骗的有关知识,可以通过手机搜索关注“济宁反诈骗”微信公众号,或者拨打市反诈骗中心电话2961460、2961463进行咨询。

我来说两句 0人参与,0条评论
发表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版权及免责声明:本网所转载稿件、图片、视频等内容仅出于向公众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公司或个人可与我们联系(jnxww@163.com),我们将立即进行删除处理。所有文章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