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彰显监察法权威 构建山清水秀政治生态

2018年04月26日09:59  来源:济宁新闻网

济宁新闻网讯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制定监察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2018年3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监察法的实施,实现了国家监察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实现了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有机统一,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注入了新的动力。近期,我市各级各部门单位以多种形式学习宣传监察法,自觉维护法治权威,推动监察法在全市贯彻实施。从今天起,本台将对全市学习实施监察法情况进行报道,今天首先关注监察和司法机关学习实施监察法情况。

监察法规定,各级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连日来,我市监察系统按照“先学一步、学深一层”的思想自觉,持续掀起学习监察法热潮。大家认为,监察法的制定,体现了党对国家反腐败工作的领导,是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的必然要求。要学懂弄通监察法的精髓要义,以监察法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做好监督调查处置工作。

兖州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王庆峰:兖州区纪委监委将以学习《监察法》为契机、以执行《监察法》为抓手,立足纪委监委政治机关定位,用好两把尺子、履行双重职责,既监督好全体党员和公职人员,又坚持高压惩治不放松、严查突出问题不手软,充分彰显《监察法》的权威,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全力构筑起我区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

泗水县监委委员丁志刚:泗水县纪委监委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监察法》,班子成员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通过专题集中学、个人自学、交流讨论等方式,逐条学习法律条文,深刻理解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通过经常性的学习和讨论,审查调查干部对监督、调查、处置程序有了较为深入的理解和把握,并积极用于办案实践,快速查办了全县首例留置案,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

我市法检系统在学习中认为,监察法的制定施行,全面筑牢了依法反腐的制度笼子。作为审判和检察机关,将依法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能,依法办好每一个案件,自觉维护监察法权威。

任城区人民法院院长王爱新:监察法是新时代惩治腐败、深化改革、从严治党、健全法治的法宝,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障。每位公职人员都应该认真学习、严格遵守, 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并自觉维护监察法权威。作为审判机关的人民法院更应该担当作为,切实加强与监察委的沟通协调,以“铁案”的标准从严、从重、从快地审判好每一个职务犯罪。

曲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治国:《监察法》公布施行后,曲阜检察院及时组织干警认真学习《监察法》全文,院党组要求全体干警充分认识《监察法》作为国家反腐败立法的重要意义,充分理解《监察法》内容精髓,自觉接受监察监督,在办理案件中加强与监察机关工作衔接,依法履行好采取强制措施、审查起诉和提起公诉等职能,发挥好检察机关在反腐败工作中的作用。(《济宁新闻联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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