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明“五一”端午期间进一步纠正“四风”的通知

2018年04月05日11:49  来源:济宁新闻网  作者:通讯员 济纪宣

济宁新闻网讯(通讯员 济纪宣)清明、“五一”、端午节将至,为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确保节俭文明廉洁过节,4月3日,市纪委发出通知,就有关事宜提出要求。

通知要求,要加强廉政教育,弘扬良好家风。各级各部门、单位党组织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纪律意识,层层传导压力,严格遵守作风建设各项制度,结合正在开展的“纪律作风大整治”活动,重申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追求道德高线,守牢纪律底线,严防奢侈浪费和各种变相违纪违规行为发生。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移风易俗,带头遵规守纪,带头弘扬家庭美德,积极培育传承廉洁家风,以良好家风促进党风政风和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

要严明纪律规矩,切实做到“十严禁”。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市委新修订的实施办法,严禁用公款、公物等参与私人祭扫活动;严禁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接待;严禁用公款搞互相走访、送礼、宴请、联谊等活动;严禁借节日之机违反规定发放奖金、值班加班补助和实物;严禁以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或其他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公车私用;严禁违反规定组织或参加同乡会、同学会、战友会等活动;严禁出入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进行吃喝等违规活动;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

要从严查处问责,形成强烈震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执纪监察工作职责,把纠正“四风”工作往深里抓、实里做,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创新工作方法,不断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要坚持逢节必查,坚持紧盯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坚持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认真组织开展察访活动,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问题的查处力度,对触“底线”、越“红线”的,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要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坚决克服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爱惜羽毛、回避问题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要强化通报曝光,增强震慑力,强化不敢、知止的浓厚氛围;要加大问责力度,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领导责任,推动干部作风持续好转、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

市纪委监委举报电话:0537-12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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