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明办发倡议:团圆和谐迎新春 文明节俭过大年

2018年02月14日11:00  来源:济宁晚报  作者:记者 万德龙

作为中华传统佳节,春节、元宵节不仅寄托了人们对于美好生活的寄托,更承载了人们对家庭美满的希望。日前,市文明办印发《关于在2018年春节、元宵节期间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的通知》,为营造全市上下文明过年发出系列倡议。

鼓励乡村文艺演出队进城演出

通知要求,各部门要组织学雷锋志愿服务和精准扶贫工作。以团圆和谐为主题,以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为载体,组织各类志愿者队伍,走访慰问道德模范、“济宁好人”、孤寡老人、失独家庭、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等,送去党和政府的温暖,传递社会正能量,让关爱不断延续。

另一方面,要精心开展群众性节日文化活动。组织举办社区、乡村迎春联欢会和传统民间花会,利用文化站、文化大院、市民学校等文化活动场所,充分调动基层业余文艺骨干的积极性,引导群众在活动中自我表现、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组织专业文艺院团、文艺工作者深入社区、乡村,开展“送欢乐下基层”、“送文化下乡”活动,鼓励乡村文艺演出队进城演出,展示新农村群众精神风貌,推动城乡文化互动、促进城乡文化交融。

开展移风易俗宣传教育

通知指出,春节、元宵节期间,外出务工人员回乡,是不少农村地区的红白喜事“高峰期”,也是大力倡导移风易俗的好时机。各县市区要以村镇为重点,大力开展移风易俗宣传教育,通过典型案例教育,增强农民群众参与移风易俗的自觉性、坚定性。要确保春节、元宵节期间红白理事会发挥职能作用,凡是红白喜事,红白理事会都要介入,做到红白理事会人人知晓,红白喜事人人满意。

对于普通市民来说,要倡导文明节俭过节。引导人们摒弃陋习,倡导崇德向善之风、勤俭节约之风、清洁绿色之风、诚信经营之风、文明礼让之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入反对“四风”,广泛宣传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秀品德,倡导绿色低碳消费理念和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培育和谐文明、友善关爱、风清气正的人际关系,抵制赌博、封建迷信、铺张浪费、大操大办、炫富攀比等不良社会习气,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过一个安定祥和、节俭文明的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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