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奖该怎么花? 别让钱趴在账户上

2018年02月12日11:27  来源:证券日报

  编者按:狗年春节的脚步已越来越近,对上班族来说,除了如约而至的假期外,更让人高兴的还有刚刚到手的年终奖,少则几千元多则数十万元。长假期间,怎能让这些钱趴在活期存款的账户上呢?本期,我们走访多家银行营业部,探秘各种理财产品销售现状,第一时间发出一列“年终奖理财”快车。不管你手里的钱是多是少,总有一款适合你!

  保险理财(无投资门槛)

  1月最高结算利率可达7.5% 短期万能险成“香饽饽”

  ■本报记者 苏向杲

  1月份以来,不少有理财需求的消费者将会有一笔年终奖,如何有效理财成为摆在他们面前的一道难题。这一阶段恰好也是保险公司开门红阶段(历年1月份或一季度),那么有理财型保险需求的消费者该如何配置年终奖?

  一家寿险公司银保基层负责人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随着监管回归保障,与银行理财等其他理财产品相比,保险产品的整体流动性降低,保障性增强,与往年相比,消费者在银行、网销等渠道见到短期理财型将减少。

  “因此,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前需要想清楚,是更偏向赚取收益,还是更偏向获得保障。如果有防风险的需求,则可以配置重疾保险、定期寿险等保障型更强的产品;如果是理财需求,则可配置万能险、投连险等产品。”该负责人表示。

  仍有短期险在售

  7款万能险利率达7.5%

  从理财型保险来看,上述负责人表示,目前仍有保险公司在销售2年期、3年期的保险产品,投资者可以根据需求去保险公司、各大银行网点咨询。此外,一些保险公司也瞅准春节前夕,消费者由于年终奖等闲散资金较多的缘故,猛推有理财属性的万能险。

  事实上,保监会此前下发的《关于规范中短存续期人身保险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提到,保险公司所销售的预期60%以上的保单存续时间在1年以上(含1年)3年以下(不含3年)的中短存续期产品的年度保费收入,2016年应控制在总体限额的90%以内,2017年应控制在总体限额的70%以内,2018年及以后应控制在总体限额的50%以内。

  也就是说,虽然监管逐年收紧理财属性较强的中短存续期产品,但并非杜绝销售,各寿险公司仍有一定的销售额度。此外,本报记者也获悉,今年1月份银保新单规模保费增速高的险企基本仍然是以中短存续期产品为主;出现负增长的险企,尤其是负增长严重的险企,基本全面转型期交。

  从收益率来看,近期,《证券日报》记者统计了8家险企的246款万能险结算利率发现,其中有7款为7.5%;有2款为7%;有11款介于6%(含)与7%之间:有69款在5%-6%之间。这也反映出,部分险企1月份推出的万能险产品收益率依然有吸引力。

  引人注意的是,对比来看,上市险企的结算利率依旧保持“稳健”的风格,中小险企结算利率则较高。例如,1月份四大险企的78款万能险的平均结算利率为4.9%,而另外四家险企的168款万能险的平均结算利率则达到了4.9%。

  “快返产品”消失

  买保险需关注返还期限

  对有年终奖理财需求的消费者来说,除了仍有理财型保险在售之外,消费者今年购买保险面临最大的一个变化可能是产品返还期拉长。

  每年1月份的开门红中,快返年金与高收益的万能险组合,是给保险公司带来大量现金流的主流产品。一方面能快速做大险企保费规模,另一方面从渠道角度来看是代理人完成业绩、银行完成中间收入目标的重要贡献点。近年频繁爆出“亿元保单”都是此类产品的“战果”。

  东北证券研报表示,在当前的人身保险市场中,年金产品附加万能账户是寿险市场产品销售的主流之一。一方面,投保人通过主险的年金产品享受保险保障;另一方面,每年定期获得生存金(通常为基本保额的一定比例)自动进入附加的万能账户,通过日复利、月结息(市场主流的万能类产品历史结算利率在4.5%左右,部分中小险企的万能结算利率高达6%甚至更高)的方式提升投资回报,吸引客户的目光。

  因此,对于这类保单,期末保单现金价值包括两部分:主险年金的现金价值和附加万能账户的保单账户价值,也即为该保险计划的强势卖点:“快速高额返还+复利型二次成长”。

  但根据新规,两全、年金,首次生存金给付应在保单生效满5年之后,且每年给付或领取比例不得超过已交保险费的20%,这是继[2016]76号文后进一步对快速返还产品的限制。

  年终奖买保险

  谨防两大风险

  每逢岁末年初,在消费者获得年终奖的这一时期,也是保险公司 的“开门红”时期。保监会近期表示,开门红期间目前市场上可供选择的保险产品越来越多,消费者在选购“开门红”保险产品时,要谨防以下两大风险。

  一是谨防“炒停”营销。保监会表示,为冲业绩,有的保险销售人员利用活动炒作概念,以“即将停售”、“限时限量”、“产品打折”等概念向消费者推销产品,利用消费者在信息不对称、不透明情况下的盲从心理,诱导其冲动购买“开门红”产品。

  保监会在《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中规定:保险公司决定在部分区域停止使用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的,不得以停止使用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进行宣传和销售误导。保监会表示,请消费者理性消费,不盲从、不跟风,根据自身实际需求购买保险,实现有效保障。

  二是谨防夸大宣传。保监会提到,为获公司高额奖励,有的销售人员利用活动期间的产品销售政策夸大宣传,违背保险最大诚信原则。比如:在介绍分红型、投资连结型、万能型等人身保险新型产品时,存在以历史较高收益率进行披露、承诺保证收益等夸大宣传或不实宣传的行为,进而误导消费者投保。

  保监会还提醒消费者,对于分红型、投资连结型、万能型等人身保险新型产品,消费者应了解以下内容:分红保险未来红利分配水平是不确定的;投资连结保险未来投资回报具有不确定性,甚至可能亏损;万能保险最低保证利率之上的投资收益不确定;投资连结保险和万能保险可能要收取初始费用、死亡风险保险费、保单管理费、手续费、退保费等费用,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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