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幼儿园有这些行为 家长可向教育部门举报

2017年12月16日11:30  来源:齐鲁壹点  作者:记者 姬生辉 见习记者 潘宇

  济宁市教育局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幼儿园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内容涉及从严格招生及编班管理、加大校车监管力度、从教人员持证上岗、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社会关注的多个热点问题。

  小班不超25人

  实行幼儿园责任督学制度,为区域内每所幼儿园配备1名责任督学,开展挂牌督导。

  严格幼儿园准入管理,幼儿园取得登记注册合格证后,方可招生。严格年检制度,重点考察幼儿园办园方向、教师资质和社会保障、安全卫生、保教质量、收费管理等。

  开展无证园专项整治,按照“准入一批、整改一批、取缔一批”的原则,联合相关部门对未登记注册的幼儿园进行彻底整治,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依法坚决予以取缔。

  严格招生及编班管理,按照小班(3—4周岁)25人、中班(4—5周岁)30人、大班(5—6周岁)35人、混合班30人的标准控制班额。幼儿入园除进行健康检查外,禁止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公办幼儿园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要逐步实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园。对招生热点区域,可探索电脑排位、随机录取等方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各县市区要建立和完善幼儿园风险管控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明确相关责任。对因管理不到位造成重大事故、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于重大事件要及时上报、妥善处理。

  校车全程监控

  幼儿园原则上不使用校车接送,如确实需用校车接送,严格实行校车申报、审批、登记制度和教师跟车、收车、验车制度。定期对专用校车进行维护和检测,实行专用校车运行全程监控,确保儿童乘车安全。严禁幼儿园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等非学生接送专用车辆接送儿童。

  在幼儿园队伍的管理上,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配齐配足幼儿园各类人员,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园长必须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和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教师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保育员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受过幼儿教育职业培训;幼儿园保健人员应具有高中毕业以上学历,并受过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要将师德作为教师聘任、考核和评价的首要内容,对品行不良、侮辱、体罚、虐待幼儿造成恶劣影响的教师,应撤销其教师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永不录用;情节严重者,移送公安机关。

  杜绝“小学化”倾向,严禁幼儿园以小学教育方式、方法,提前教授写字、拼音等小学教育内容,严禁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建立健康检查、晨午检、卫生消毒、疾病及传染病预防等制度,做好晨午检及全日观察,发现疫情要按照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处理;建立患病幼儿用药的委托交接制度,未经家长委托或同意,幼儿园不得给幼儿用药;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幼儿园食品采购、索证、验收制度以及食品留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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