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新闻网讯(济宁台 韩峰)12月12日上午,我市召开城区文明出行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确定于12月份开展城区文明出行专项整治,重点对公共交通、公共秩序、公共环境三个方面的不文明行为进行整治。
在公共交通方面,以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车窗抛物、乱停乱放,非机动车闯红灯、乱穿道路、乱停乱放、逆向行驶以及行人闯红灯、翻越护栏等为治理重点。在公共秩序方面,以在公共场所不自觉排队、大声喧哗、吸烟为治理重点。在公共环境方面,以在道路、景区、公园、车站等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等为治理重点,切实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济宁新闻联播》)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