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妈妈迁户口时变已婚 想改回被“未婚证明”难住

2017年11月21日15:59  来源:长春晚报  作者:李奔

孙女士是一位未婚妈妈,今年夏天因为买房搬家,她将户口从南关区迁至宽城区,9月份办理医疗保险时突然发现,新的户口簿上,婚姻状况成了“已婚”。20日,孙女士向记者诉苦,“已婚”给她带来不少麻烦,可是她想改回未婚却很难。

未婚妈妈成“已婚”

据孙女士讲,她原来住在南关区,后来在宽城区买了房,今年夏天,她将户口由南关区迁往宽城区。到了9月,孙女士办理医疗保险时发现,自己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赫然写着“结婚”二字。10月,孙女士前往户口所在的派出所,想把婚姻状况改为未婚。

“工作人员告诉我,迁户口时我已在常住人口登记表上签字,确认了表格上的婚姻状况无误,所以不能更改。”据孙女士回忆,由于自己未婚生子,原来的户口簿上有孩子的户口,当时迁户口时也带着孩子一起,但原来的户口簿上是“未婚”。

“我记得当时工作人员问孩子是不是我的,我说是。如果当时问我有没有结婚,我不可能说自己已婚,所以应该是工作人员觉得我有孩子就视为我已婚了。在常住人口登记表上确认签字,却没有仔细核实信息是我的错。”孙女士说,而这个错误直到办医保卡时才发现。

“已婚”带来很多麻烦事

已婚未婚只是一字之差,可是带给孙女士的麻烦可不小。如果户口簿上是已婚,那么孙女士如果要和孩子父亲登记结婚,就需要先离婚。

“我没结婚,如果真要结婚的话,会非常麻烦,或者可能根本结不了;因为我要结婚的话就要先离婚,可我事实上没有结婚,和谁办离婚啊!”一想到这其中的麻烦,孙女士就犯愁。

另一方面,生活中很多事情都和婚姻息息相关,比如房屋买卖、继承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一个月以来,孙女士一直在为这件事到处奔波。

想改未婚被难住

孙女士户口迁出时,原来的户口簿上交了,她手里没有能证明自己未婚的原户口簿。为了证明自己未婚,孙女士找到原来户籍所在地南关区的公安机关开具“未婚证明”。本以为拿着公安机关开的未婚证明,终于可以把已婚改回未婚,可是孙女士失望了。

孙女士拿到的未婚证明在如今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没有得到认可。

“工作人员告诉我,必须要有孩子在南关区落户时我是未婚的证明。可南关区公安机关给我开的证明是我2005年落户到他们那里时是未婚的证明,但是孩子是2006年出生的,现在宽城区户籍人员要2006年孩子落户时我是未婚的证明,而原来户籍所在的公安机关不给出具这一证明。”孙女士被这一纸证明难住了,不知道该怎么办。而不出示证明,她的户口簿就无法更改。

无工作单位想求老邻居作证

“还有一种方法是把婚姻状态一栏变为空白,但是,变成空白也不能算作未婚,还是会对今后的生活造成影响。”怎么才能把已婚改未婚,这让孙女士很犯愁。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孙女士没有工作单位,无法出具单位开的未婚证明。

“公安机关不给开,原来的户口簿也没有了,我也没有工作单位,真不知道该找谁来证明我未婚。实在不行,就试试回去找找老邻居来给我证明。”孙女士表示,她是未婚妈妈的情况原来很多老邻居都知道,实在没办法,她会试着联系一下原来的老邻居帮她证明,这是她能想到的最后办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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