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陆续出台多项惠老爱老政策 老人可享这些福利

2017年10月27日10:06

10月28日是重阳节,也是全国第五个法定老年节。当天早8点至晚8点,济宁城区内60岁以上老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可免费乘坐新交运的出租车在城区内出行。

此外,济宁曾陆续出台过许多惠老爱老政策。如全面建立了80岁以上分年龄段高龄津贴制度,441名百岁老人每月发放400—500元长寿补贴金等。

对选择入住公办养老机构的城镇“三无”、农村“五保”老人,由政府集中供养;对城镇散居“三无”老人,每人每月按城市低保的1.5倍发放生活补助;农村散居“五保”老人供养标准达到每人每月570元至810元。为2000余名城乡低保或散居城市“三无”、农村“五保”中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发放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护理补贴。

在城区、城镇和较大的农村社区,市财政每处补助7万元,大力兴建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为居家老年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的日间照料和短期托养服务,有效解决空巢、独居、失能半失能等养老难题。

此外,60周岁以上老年人还可免费进入景区、景点。免除70周岁以上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费用;免除90周岁以上老年人去世后火化费。(齐鲁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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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5周岁以上老人 免费乘坐公交车

  近些年来,我市不断健全完善老龄政策体系,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推动养老保障、医疗保健、养老服务、老年优待等重点工作。在居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方面,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范围,7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参加居民基本医保。

  2009年,市政府印发了《济宁市优待老年人规定》,建立老年人养老补贴制度,市财政对全市90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老年人养老补贴金50元。老年人到全市各类医疗机构就医,免收普通和专家门诊挂号费。对60岁至69岁老年人减免健康查体费30%、对70岁至79岁老年人减免健康查体费50%、对80岁以上老年人免收健康查体费。

  此外,2014年,市政府确定在全市实施65周岁以上老年人乘坐公交车(含城际公交车、快速公交车)免费政策。2016年,“为城区60至64周岁老年人实行乘坐公交车半价政策”被定为2016年度济宁市政府为民办十件实事之一,当年9月1日,60至64周岁(含不满65周岁)老年人可半价乘坐城区公交车,济宁市公共汽车公司为符合半价乘车条件的老年人办理“老年优惠乘车卡”。(济宁晚报 曹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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