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公开征集明年立法项目 截至时间10月31日

2017年10月20日09:58  来源:济宁晚报  作者:万德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济宁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有关规定,日前,经研究决定,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18年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立法建议项目。

根据公告要求,全市各级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以及公民个人均可提出立法建议项目,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的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地方立法权限范围内。此外,立法建议项目应当写明立法项目的名称,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立法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或拟规范的主要内容,有条件的可附文本草稿或相关资料。

本次征集立法建议项目截至时间为2017年10月31日。需要注意的是,立法建议项目可以通过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并注明建议人姓名(名称)以及联系方式。如果以信件方式提出,应在信封上注明“立法建议项目”。通讯地址为:济宁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邮编272019,电子邮箱jnrdfgw @163.com;济宁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邮编272019, 电子邮箱:jnsfzbfg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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