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公布2017年第二批削减省级行政权力事项

2017年10月12日11:46  来源:济宁晚报  作者:记者 张昭晖

日前,济宁市政府网站公布了我市2017年第二批削减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其中,取消10项行政权力,下放2项行政权力,调整5项行政权力,承接3项行政权力,清理规范1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

此次取消的10项行政权力分别涉及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港航局、市煤炭局等4部门,具体事项包括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及变更认定、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房地产及住房以外的其他房产转让手续费征收、房地产及住房以外的其他房产租赁手续费征收、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考试费征收、船舶港务费征收、港务监督管理费征收、船舶及船用品检验费征收、煤矿建设项目联合试运转(初验)、小型煤炭建设项目联合试运转核准。

在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中,典当业特征行业许可证的核发下放至各县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及市公安局各分局,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下放至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在行政权力调整方面,市民政局基金会组织机构代码、印章样式、银行账号、税务登记备案调整为基因会印章样式、银行账号、税务登记备案;市环保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登记表)实施备案管理,调整增加为其他权利;市环保局排污许可证合法调整增加为行政许可;市旅游发改委出境旅游领队证核发取消行政许可,调整为“领队备案管理”;市物价局价格调节基金征收停止向社会征收,保留权力事项。

此外,我市新承接了3项行政权力,分别由省人社厅、省交通厅、省安监局下放至市级职能部门。其中,市人社局承接辖区内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市交通局承接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市安监局承接中央企业和山东省管企业(包括其分公司、子公司和直接控股企业)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编制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是此次唯一的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在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和爆竹经营企业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时,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审批部门完善审核标准,申请人按审核标准提供初步设计阶段安全设施设计文件,审批部门按标准和要求对安全设施设计文件进行严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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