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开展城区公共场所环境卫生不文明行为集中整治

2017年08月04日10:20  来源:济宁新闻网

济宁新闻网讯 为推动文明城市创建,从8月1日开始,我市对城区公共场所影响环境卫生的随地吐痰、乱扔烟头、违规携犬、占道经营等不文明行为开展集中整治,并进行现金处罚。

8月1日晚上,市城管局联合市公安局、市园林局、市卫计委开展集中整治行动。记者跟随执法队员来到百花公园,在路边的一处摊点,执法人员发现摊主正在吸烟,立即上前进行了劝阻并对他进行了宣传教育。

“来,现在给你宣传宣传,公众场合我们是不能抽烟的,也不能乱扔烟头,我们今天是专门来给你们做做思想工作的,这个宣传单上写的很清楚,按照规定罚款50元以下,你这是第一次我们不罚你,另外,你这个卫生你看看,还是要保持好。”

随后,执法人员在百花公园西侧花坛又发现两名小伙儿在台阶上抽烟聊天。

“劝阻你,你可以先看看,(公共场合)抽烟不对,也不能把烟头乱扔一地,该扔就扔垃圾桶里,按规定就要罚50块钱,另外不要乱扔烟蒂。”

在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烟头重灾区”主要集中在园区门口一些下棋、打牌的摊点,个别桌下已经扔了七八个烟头。

经过劝导教育,摊主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表示今后不会再违规摆摊了。在随后的巡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又发现公园内存在遛狗现象。

在整治行动开展首日,执法人员向市民群众进行了广泛宣传,并发放了整治通告,对首次违规并听从劝导的市民主要进行宣传教育,不进行现金处罚。但对于一些屡次占道经营和乱扔垃圾的摊点,执法人员当场处以50元的罚款。

市城市管理局执法支队一大队大队长张汉雷:“这个地方还经常性地乱扔垃圾。那咱这个应该怎么样处罚?50元以下的我们可以当场收缴,我们进行了取证,很多次并不止这一次,今天就过来处罚了,像我们碰到是第一次,就劝导了。经常性地我们今天就要处罚了。”济宁台报道(翟睿 仲锐 苗府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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