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未成年人和处于困境的流浪乞讨人员是需要全社会关爱和帮助的弱势群体,近日,市民政局向市民发布爱心倡议书,呼吁大家理解支持并热心参与到我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业中来。
全市公安干警、城管人员、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公益组织的工作人员在发现流浪未成年人和流浪乞讨人员时,应当采取积极措施,拨打市救助管理站电话2211940或110,告知、引导其向救助管理站求助。村(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或其他相关管理单位对进入自己管理场所的流浪乞讨人员,应当告知其向市救助管理站求助。
当市民发现身边、院落、公共场所等有流浪乞讨人员时,请及时联系救助部门,并指引他们向市救助管理站求助,也可以与正在执行公务的公安和城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联系,或者与派出所、警务室、司法所、城管执法部门的执法站点和城乡社区的救助点联系。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街头发现突发急病、患危重病和精神病的流浪人员,应当及时拨打120急救中心电话告知,同时通知公安部门和市救助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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