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技工院校连续三年未招生的专业停止招生

2017年04月28日10:38  来源:济宁晚报  作者:记者 曹俐 通讯员 季昌栋

日前,济宁市人社局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技工教育管理工作的意见》,《意见》指出,技工院校要深化校企合作,推进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工作过程对接。鼓励支持技工院校以股份、兼并、联合等方式,与企业组建技工教育集团,做到校中有企、企中有校。

根据规定,技工院校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市场需求,按照《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开设专业,并结合我市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服务业发展需要优化专业设置。建立技工院校专业动态管理机制,设置新专业或恢复已停止招生的专业要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未经备案的专业不得招生,连续两年未招生的专业限制招生,连续三年未招生的专业停止招生。

技工院校根据人才培养标准,制订教学计划,组织教学活动,开展教学检查,评价教学效果。根据人社部颁发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结合本地、本行业实际科学编制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建立严格的教材管理制度,优先使用国家规范教材,同时可根据培养目标和产业发展需要,开发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校本教材。积极推进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主动参与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工作,实现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融通合一、能力培养与工作岗位对接合一、实习实训与顶岗工作学做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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