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中实行选课走班 每4个班增加一间教室

2017年04月27日08:59  来源:齐鲁晚报

4月24日,全国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工作会议在四川成都召开,山东省省教育厅厅长左敏代表山东省在大会做典型交流发言,介绍了山东省教育发展的情况。

目前,山东省共有高中阶段学校1008所,在校生247.48万人。其中,普通高中580所,在校生166.49万人,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9.86%。

山东是人口大省,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教育资源配置滞后,城镇中小学大班额情况非常突出,特别是高中,大班额占比达到74%。为了解决这个基础教育发展的瓶颈问题,2015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有关事宜的通知》,决定用两年时间,总投入1220亿元,加大“人”“地”“钱”保障力度,解决大班额问题。其中,高中阶段规划投资354亿元,新建、改扩建高中学校239所,新增学位36万个,新增教师1.7万名。目前,已完成投资223亿元,建设学校118所,新增学位15万个。

作为第二批高考改革试点省份,山东省按照“两依据一参考”总体思路,规范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指导各地开展高中选课走班,修订《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按照每4个班增加一间教室比例设置选修教室,满足教育教学需要。出台《高等学校和普通高中联合育人指导意见》,通过合作共建,拓宽高中学生学习空间,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试点开展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打破“一把尺子选才”局限,保证综合素质档案在考试招生中的有效运用。

据统计,我省普通高中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教育事业费支出从2010年的5077元,提高到2016年的12546元,翻了一番。普通高中生均公共财政预算公用经费支出从2010年的1071元,提高到2016年的2711元,提高1.5倍。2014年,制定出台了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最低标准为每生每年900元。2011-2016年,全省安排普通高中助学金15亿元,惠及91万学生。2016年起,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中生全部免除学杂费,不让一个孩子因家庭困难而失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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