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今起开始施行,有效期为5年。评价方法采取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年度记分制。企业环境信用等级将分为三级,当年无记分记录的企业为环境信用绿标企业,以绿牌标识;当年有记分记录、累计记分11分以下的企业为环境信用黄标企业,以黄牌标识;当年累计记分12分以上的企业为环境信用红标企业,以红牌标识。
昨日,据市环保局工作人员介绍,对环境信用绿标企业,环保部门将适当减少现场检查频次,支持参加环保评先评优活动;对环境信用黄标企业,环保部门将适当增加现场检查频次,限制参加环保评先评优活动。对环境信用红标企业,环保部门将其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对适用于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的,依法责令其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对适用于停业、关闭的,依法报经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其停业、关闭。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