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为本人才优先 今年百姓将收到这些人社“大礼”

2017年02月18日11:47  来源:齐鲁壹点  作者:记者 贾凌煜 通讯员 季昌栋 侯宪杰 徐文峰

  2017年,济宁市人社局将继续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和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构建更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筑牢民生底线,增强群众获得感。

  就业服务

  继续把就业放在各项工作首位,确保实现城镇新增就业6.65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5000人。

  全面实现市县人力资源市场互联互动。年内全市举办各类现场招聘会500场以上。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和就业服务全覆盖,年内引领1200名以上高校毕业生实现创业。全面完成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权益保障、公共服务3项3年行动计划,促进农民工更好融入城市。

  帮助贫困人口就近就地就业,年内帮助6000名以上扶贫对象就业。对农村贫困人口实行免费培训项目清单制度,年内培训3600人以上。

  创业引领

  完善济宁创业大学“五大功能体系”,年内争创省级示范创业大学。巩固创业孵化基地(园区)等创业平台建设成果,完善提升服务功能。

  探索创新反担保方式,继续实施贷审会制度,年内发放创业担保贷款9亿元,扶持创业1.3万人,带动就业6.5万人。

  启动实施“雏鹰计划”创业训练营活动,举办两期培训50名创业者。与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企业搞好对接,指导企业开展转岗培训或技能提升培训。年内开展就业技能培训5万人、创业培训1.2万人。继续开展“电商培训工程”,年内培训电商8万人。

  技能提升

  启动实施高技能人才开发计划,继续做好省“金蓝领”培训项目和紧缺急需技师、高级技师的培养,年内新增高技能人才7000人,其中技师、高级技师1500人。

  选择3—5家大中型企业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探索建立企业首席技师制度。制定出台《济宁市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办法》,支持企业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价。修订完善评估认定标准,新建市级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10家、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0家。

  权益保障

  开展劳务派遣市场动态监测,指导企业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规范劳务市场派遣秩序。

  完善提升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联动处理平台,全面推行“互联网+”劳动维权新模式。落实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全面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一书两金一卡”和“工资预储金”制度,开展专项治理活动,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建立健全劳动保障守信激励和失信惩处机制。完善劳动监察案件移送制度,加强与住建、工商、公安等有关部门的协作,形成多方联动、齐抓共管的联合执法机制。

  社保征缴

  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促进和引导各类单位和符合条件的人员长期持续参保,年底全市职工基本养老、居民基本养老、职工基本医疗、居民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47万、446万、114万、690万、98万、80万、73万,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

  全面落实社会保险费“一票征缴”制度。全面落实工伤保险“同舟计划”,实现建筑业从业人员全部参保。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

  待遇提高

  健全完善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按照全省统一部署,适当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在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职工住院费用支付比例稳定在75%左右,居民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0%。

  落实失业保险金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稳步提高失业金发放标准。深入推进医保精准扶贫,完善准入退出机制,抓好门诊慢性病鉴定,落实政府补助和报销比例提高等医保扶贫政策,全面完成医保扶贫任务。

  人才引进

  以“高精尖缺”为重点,编制发布《2017年度高层次人才(团队)需求目录》,持续开展“孔孟之乡—山东济宁”校园人才招聘活动和“留学人员来济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启动实施“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集聚计划”、“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引进计划”。年内引进国内外高层次人才2500人,留学回国人员200人。

  推进外国高层次人才引进、引智成果示范推广、国外智力“二次引进”和“双高”人才出国境培训四大工程。高标准建设“鲁西南现代农业引智试验区”。年内新建4处海外联络站、5处“二次引进”国内联络点,执行外国专家引进项目100项,引进高层次外国专家200人次。

  人事制度

  做好2017年度公务员招考工作,完善公开遴选政策并组织做好2017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工作。

  按照省里部署,推行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制定出台《济宁市实行人员总量控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对实行人员总量控制单位人员进一步规范管理,实现同工同酬、同等待遇。

  坚持阳光安置。继续推进自主择业军官就业创业助推计划,建立校地培训合作机制,完善提升自主创业军官创业服务平台功能。

  收入分配

  按照国家、省部署,组织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研究完善公务员奖金制度,配合做好规范改革性补贴相关工作。

  完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深化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健全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

  组织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及时发布人工成本信息和工资指导价位。根据省厅统一部署,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及时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

  基层基础

  加快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标准化、信息化、一体化”建设。实施“互联网+人社服务”,推动人社公共服务事项信息共享、协同办理,完成就业和社会保险业务版块信息化一体化建设,实现“一点登录、全市通办”。拓展社保卡应用,强化社保卡身份凭证功能,推进社保卡跨地区办理公共服务事项。

  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全面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规定。完善落实专家咨询和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依法及时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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