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状过多、过滥变了味 请给基层干部“松绑”

2017年01月02日10:39  来源:新华网  作者:王莹

  2016年的最后一天,很多人开始筹划如何开心的迎接新年,但湖南省的一些基层干部正面临着巨大压力:这一年,与上级党委政府签订的33份责任状落实情况怎么样?没落实,面对各种问责,又该怎么办?

  这几年,公众应该对责任状、军令状等词汇并不陌生。为避免各级政府机关出现懒政和不作为,为更好的贯彻落实各项改革措施,地方签订责任状或者立下军令状的新闻并不少见。将压力层层传导,将问责清晰明确,各级干部在感受到压力的同时也有了积极工作的动力,进而确保各项政令、改革能够层层落实,最后让百姓拥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的确是件好事。

  但值得注意的是,原本起到督促效用的责任状在一些地方存在着比较严重的滥用之势。防汛抗旱、村道管养、烟叶生产、劳动力转移、果树病虫害防治……媒体记者在湖南部分地区采访了解到,一些乡镇每年要与上级党委政府签订二三十份责任状。这些责任状五花八门,涉及基层工作的方方面面。

  签的责任状多,要应付的各种考核检查自然就多。据一些乡镇干部反映,这种检查虽然不少是走马观花,但他们为此隔三差五就要准备材料、开会汇报、陪同检查,不堪重负。

  原本应该产生积极效用的责任状,现在却颇有束缚基层干部之嫌。据一些乡镇干部坦言,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本在职责之内,但各类责任状过多、过滥,也就变了味、变了质,甚至让基层干部像“无头苍蝇”一样,做事抓不住重点,工作没有效率,反而助长了形式主义,不利于责任落实。“为应付上级落实责任状情况的检查,避免出现耕地抛荒情况,镇政府甚至出钱请人种地。”“只要没出大乱,检查意思意思就行了,上级部门一般也不会较真,反正你好我好大家好。”

  守土有责。造福一方本是基层干部的自觉担当,如今,变相为“催命符”的责任状却令干部们疲于应付。过多、过滥的责任状该精简的要精简,该合并的要合并。给责任状“瘦身”,为基层干部松绑,上下联动,形成合力,才是良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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