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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新闻网讯(任城台 王如光)记者从市燃热办及各供热公司了解到,自10月27号起,济宁城区居民供热价格由现行建筑面积21元/平方米调整为20元/平方米,供热时间由120天调整到125天。
已缴费用户可在规定时间到相应供热公司退返多缴费用,或自动结转抵扣明年等额采暖费用。
据了解,今年我市将继续坚持供热预热期制度。目前,各热源企业、供热企业注水试压工作已接近尾声。(《济宁新闻联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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