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学校建设出“新规” 建筑外立面禁用玻璃幕墙

2016年10月26日10:19  来源:济宁晚报  作者:记者 万德龙

为把我市学校建成安全工程、优质工程、绿色工程,确保广大师生的健康和安全,日前,《进一步加强学校建设安全管理工作》呈现在市民面前。文件要求,中小学校应建设在阳光充足、空气流通、场地干燥、排水通畅、地势较高的宜建地段,避开自然灾害、人为风险高、污染超标等不利于学生学习和身心健康的场所。学校选址应避开工业集中区,且应在工业企业环境防护距离之外建设。同时,校园及校内建筑与污染源的距离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选址所在地土壤中污染物超标的不予办理手续,与易燃易爆场所间的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且不宜与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等不利于学生学习、身心健康和危及学生安全的场所毗邻。

学校设计方案要充分考虑安全、安静、便利、卫生等因素,有利于防灾和安全疏散,考虑到学校人员密集,要重点做好走廊、楼梯、安全出口等关键部位的设计工作。中小学校舍建筑外立面不得采用玻璃幕墙、石材幕墙、干挂墙面、粘贴面砖等具有安全隐患的外装修形式及做法。校舍的建设和抗灾、抗震标准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提高一档进行地震设防。楼、屋面板和楼梯应采用现浇混凝土。与学校毗邻的城市主干道应设置适当的安全设施,保障学生安全出行。高压电线、长输天然气管道、输油管道严禁穿越或跨越学校校园,当在学校周边铺设时,安全防护距离及防护措施应符合相关规定。

不仅如此,确保校舍选材安全也是重点。建筑建材的使用和各类教学仪器设备的采购要坚持绿色、环保、安全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要求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中小学校建设所用混凝土等级和钢筋抗震性能应严格遵照《济宁市中小学校舍建设导则(试行)》规定执行。住建部门和参建各方主体要对钢筋、混凝土、砌块等建设材料的质量进行严格把关,未经检测合格的不能进场,坚决杜绝使用低劣建材。学校装饰用材料应采用环保材料,优先选用绿色饰材,新装修房间应经室内环境污染物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我市还将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对现有学校重点检查校舍、围墙、挡土墙、厕所、浴室、库房、水井、水池、走道栏杆和供水、供电等设施,拟建、在建学校重点审查规划选址、设计方案、建筑材料和建设现场,并对学校周边环境安全进行全面评估。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要逐项列出问题清单,组织有关部门、单位抓紧进行梳理分类和治理整改,明确整改责任,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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