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三季济宁财政收支“盘家底儿”:民生支出近八成

2016年10月25日10:57  来源:济宁晚报  作者:记者 苏茜茜

农村孩子在宽敞的教室里快乐学习

24日,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今年前三季度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04.6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6.6亿元,其中民生支出338.1亿元,占总支出的79.2%。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全市近八成财政资金投向了民生领域,有力保障了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等民生事业的发展。

养老:困难群众参保人员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

政策:自今年7月1日起,我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85元提高至100元,各级财政将投入13亿元,惠及60岁以上参保群众120万人;对缴费困难群众给予财政补贴。

为帮助困难群众参加居民养老保险,保障其基本生活,我市对重度残疾人、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等困难群众,按照每人每年100元的标准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对参保缴费人员给予财政补贴。除100元缴费档次外,参保人员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多缴多得,财政给予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的补贴。选择500元至1500元之间5个档次缴费的,每提高1个档次,给予增加不低于3元的财政补贴。

精准扶贫:实现低保线和扶贫线“两线合一”

政策:为确保2017年率先在全省实现全部脱贫,我市今年专门出台了实施“六大脱贫攻坚行动”实施意见,市财政部门多方筹措资金,把扶贫开发作为财政保障重点。今年筹措专项扶贫资金3.3亿元,主要支持产业扶贫、金融扶贫、公益扶贫和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我市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产业,对省定扶贫工作重点村,每村安排30万元产业扶贫资金;支持实施农村扶贫“雨露计划”,贫困户中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参加中高等职业教育,在校期间每人每年补助3000元,连续补助两年;将我市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00元以上,实现低保线和扶贫线“两线合一”。加大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力度,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对每个贫困户提供不高于5万元的优惠信贷支持;对省定贫困村中贫困户参加农业保险,保费自行承担部分财政补助50%;每年从省定贫困村中筛选具有旅游资源和发展潜力的村,按照每村5万至10万元的补助标准,组织对特色旅游商品进行挖掘、包装和营销,增加贫困户营销收入;对建档立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实行资助全覆盖,按照接受教育阶段给予1000元至5000元助学金。

教育:全市已实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覆盖

政策:加大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和“全面改薄”(优化教师队伍,提升教学质量)资金投入。2016年市财政预算安排2亿元,上半年又从新增债券中追加安排资金5000万元,重点用于市管学校建设资本金、奖补各县市区解决城镇大班额问题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建设费用。同时,积极争取农发行政策性贷款和商业银行贷款,更多地吸引和撬动社会资本支持教育事业发展。

我市将初中生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提高至每生每年910元、小学生提高至710元、特殊教育学生提高至6000元。目前,全市已实现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覆盖,今年市财政预算安排学生营养餐补助资金1.3亿元,受惠学生达68万人。自2015年我市普通高中财政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最低标准确定为每生每年900元,市财政每年增加支出1100多万元。

今年,市财政预算安排5429万元,用于全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初中生、小学生的寄宿生补助,分别达到每生每年1250元和1000元,补助范围由10%扩大到15%;对符合高中段助学金资助条件的学生,根据家庭经济贫困程度每生每年可享受一定金额的补助,平均资助标准达到每生每年2000元;设立了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解决在园期间的保教费及伙食费,平均资助标准达到每生每年1200元;实行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全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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