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全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2016年09月30日08:23  来源:大众日报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发布消息,9月28日,全省110个独立发证的市、县(市、区)不动产登记机构已全面运转,全部实现“停发旧证、颁发新证”,不动产统一制度在我省全面建立并实施。以后,老百姓办理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林权、海域使用权的登记只需到一个部门,四类产权实现了一门受理。

  国家要求,今年年底前,全国所有市县不动产登记机构都要全面运转,停发旧证、颁发新证。我省要求9月底前完成这一任务。据悉,我省在全国是第12个实现全域颁发新证的省市。

  省国土资源厅不动产登记管理处处长王安东介绍,以后,百姓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可办理的业务范围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房屋等建(构)筑物所有权、林权、抵押权、地役权、海域使用权等不动产权利的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以及其他各类登记。       

  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在不动产统一登记过渡期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原来国土、房屋、林业登记部门停止受理上述事项。对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前颁发的“老证”,遵循“不变不换”的原则,即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以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继续有效。在今后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登记申请事项时,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登记证书、证明。

  王安东说,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更加便民了。以前分散登记,百姓不得不在土地、房屋、林业、海洋等部门之间跑腿,而现在,只需要来一个部门即可。流程也更加简洁,比如以前申请房屋转移登记和交税,需要排两次队、交两次资料。现在,省国土资源厅和省地税局已联合下发了协同办理的文件,近期将在全省把收税嵌入不动产登记过程中,置于审核后收费环节,实现一个窗口受理,一次申请完成。

  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之后,登记的费用也有所降低。王安东以房产登记为例,产权人以前要办房产证、土地证两个证,花两笔登记费。现在,新证“房地合一”,两证变一证,就省下了一个证的登记费用。比如目前在济南,房产登记只收取住宅80元、非住宅550元的登记费,此外并无其他收费。目前,财政部和发改委正在制定不动产登记的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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