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祥工商严打“霸王条款” 下达整改通知书9份

2016年06月25日10:48  来源:济宁新闻网  作者:欧阳栋梁

济宁新闻网讯(通讯员 欧阳栋梁)6月份以来,为严厉打击经营者利用格式合同侵害消费者权益,深入整治“霸王条款”,嘉祥县工商局积极采取措施,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霸王条款”专项治理活动。截至目前,已检查经营户200余户,检查格式合同216份,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9份,调解因“霸王条款”引发的消费纠纷3起。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依法维权意识。一方面,依托各工商所开展打击“霸王条款”集中宣传,向过往群众发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等宣传材料,讲解“霸王条款”侵权案例‍;另一方面,通过红盾信息网发布消费警示,提醒群众在购买商品或服务时高度警惕“经营者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的条款内容,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促成社会监督,向群众征集“霸王条款”。在门户网站转载刊登了《济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济宁市消费者协会关于向社会公开征集公用事业类、旅游类、汽车类“霸王条款”的通告》,并要求全县工商干部通过微信、QQ群广泛转发,扩大“霸王条款”征集活动的社会影响力,动员广大群众主动参与、主动举报,努力促成全社会共同打击“霸王条款”的良好局面。

强化行政执法,开展格式合同专项检查。要求执法人员以零售、电信、汽车、物流、物业服务行业经营户为检查重点,对其提供的格式合同全面检查,凡包含“促销商品,概不退换”、“两个月不交水费将停止供水”、“必须在4s店内购买车险”等类似条款的,当场予以指出,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依法严厉查处。(《济宁新闻联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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