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城区阶梯水价6月3日举行听证会 两套方案供选

2016年05月24日10:32  来源:济宁晚报  作者:记者 王仰浩

“柴米油盐酱醋茶”是古人生活的开门七件事,现在人们生活必备的新三样则是“水电气”,今年4月1日起,城区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阶梯价格制度开始正式实施,济宁人日常生活首次进入“阶梯”时代。如今,“水价”调整也被提上议程。

近日,济宁市物价局发布《关于召开济宁城区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听证会的公告(二)》(以下简称公告(二)),公布了此次调价的两套方案,并决定于6月3日举行听证会,届时将有包括消费者、经营者、专家学者、政府有关部门、社会组织及新闻媒体、其他利益相关方在内的28人参与此次听证会,对城区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制度进行听证讨论。

为啥要调价?水价改革引导节水、保障水质

去年年底,市物价局发布了《关于召开济宁城区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听证会的公告(一)》,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新闻媒体记者参加听证会,这次发布《公告(二)》则是确定了听证会时间及参加名单以及拟定的调价方案。“水”在大家生活中的作用每个人应该都深有体会,从洗脸刷牙、烧水洗菜到淋浴保洁,每天大家都需要水,用水的时候大家最关心的可能就是水质、最容易忽略的则是节约用水。

市物价局公告内容显示,济宁城区居民生活用水实施阶梯价格制度的主要目的是落实国家和省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及阶梯价格政策部署要求,推进水价改革,保障居民基本用水需求,发挥价格机制调节作用,引导居民合理用水、节约用水,促进水资源节约和可持续利用。同时,促进供水企业可持续发展,提升企业服务质量,保障我市用水安全和质量。

济宁中山公用水务有限公司是济宁城区(不含兖州区)专营供水企业,截至2015年12月,共有居民用户约29万户,抄表到户约27万户,户表改造率93%;2015年居民用水销售水量2624万立方米,年户均用水90.48方。现行城区居民供水综合水价2.99元/立方米,市政府补贴0.19元/立方米,实际到户水价2.80元/立方米(含基本水价1.35元,水资源费0.45元,污水处理费1.00元)。

“按照国家和省里相关要求,设区城市原则上要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各阶梯水量按照阶梯设置不少于三级,第一级水量原则上按覆盖80%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水量确定; 第二级水量原则上按覆盖95%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水量确定; 第三级水量,为超出第二级水量的用水部分。”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对城区居民用户用水量统计分析的基础上,重点抽查了6636户城区居民2014年度的用水量。从调查情况看,第一阶梯覆盖80%居民家庭用户的年度用水量为101立方米(月度用水量8.42立方米),第二阶梯覆盖95%居民家庭用户的年度用水量为181立方米(月度用水量15.08立方米)。

第一阶梯到户价格初定2.80元/立方米

阶梯水价,顾名思义就是根据用水量设“档”,设置不同的阶梯价格,用水量“爬”的阶梯越高,需支付的费用更多。济宁市物价局表示,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外地市情况,城区拟定了两个阶梯水价方案,两套方案均以户为单位、以年度为计量周期,将用水量分成了三档,区别主要集中在每个阶梯的水量设置上。

方案一:根据阶梯水价要求及调查测算情况,参考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各地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量建议值》,拟定水量:第一阶梯:每户每年用水量125立方米(含)及以下,约覆盖87.8%的居民家庭用户。第二阶梯:每户每年用水量126至206立方米的部分(含206立方米),约覆盖96.8%的居民家庭用户。第三阶梯:每户每年用水量超出206立方米以上的部分。方案二:参考济南、青岛、泰安、临沂等地阶梯水量情况,在方案一的基础上适当增加水量。第一阶梯:每户每年用水量145立方米(含)及以下,约覆盖91.5%的居民家庭用户。第二阶梯:每户每年用水量146至288立方米的部分(含288立方米),约覆盖98.9%的居民家庭用户。第三阶梯:每户每年用水量超出288立方米以上的部分。

市物价局公告显示,按照国家规定基本水价1∶1.5∶3的最低比例,拟定具体各阶梯基本水价,第一阶梯:基本水价仍执行现行价格1.35元/立方米,到户综合水价2.80元/立方米(其中基本水价1.35+水资源费0.45+污水处理费1.00)。第二阶梯:基本水价2.03元/立方米,到户综合水价3.48元/立方米(其中基本水价2.03+水资源费0.45+污水处理费1.00)。第三阶梯:基本水价4.05元/立方米,到户综合水价5.50元/立方米(其中基本水价4.05+水资源费0.45+污水处理费1.00)。

低收入群体、多人口家庭不受影响

记者从《公告(二)》中了解到,为保障低收入群体利益,对持有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山东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农村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和《济宁市破产企业困难职工生活救助卡》及农村贫困户等居民家庭,用水价格仍按2009年济宁市人民政府第二十次常务会议纪要规定的1.17元/立方米标准收取。

家庭户籍人口4人以上(不含4人)的,每增加1人,各阶梯水量每年分别增加36立方米。户籍人口由供水企业根据用户提供的居民户口簿和房产证等材料认定。此外,未实行一户一表改造的合表用户暂不实行阶梯水价政策,到户综合水价执行第一阶梯水价。阶梯水价实施一年后,对由于居民用户自身原因尚未实现一户一表改造的,基本水价在第一阶梯基本水价的基础上加收0.15元/立方米,即到户综合水价2.95元/立方米(其中基本水价1.50+水资源费0.45+污水处理费1.00)。

这次居民阶梯水价调整,对济宁城区大部分居民用户没有影响,对低收入群体和多人口家庭也不会有影响,只对少数居民用户会有较小影响。按此阶梯水价调整建议方案,济宁城区公共管网第一、二、三阶梯居民用水到户综合水价,按由高到低顺序在全省17市中均排第15位左右。

济宁当前用水情况

2015年居民用水销售水量2624万立方米,年户均用水90.48方。现行城区居民供水综合水价2.99元/立方米,市政府补贴0.19元/立方米,实际到户水价2.80元/立方米(含基本水价1.35元,水资源费0.45元,污水处理费1.00元)。

第一种方案

第一阶梯:每户每年用水量125立方米(含)及以下,约覆盖87.8%的居民家庭用户。

第二阶梯:每户每年用水量126至206立方米的部分(含206立方米),约覆盖96.8%的居民家庭用户。

第三阶梯:每户每年用水量超出206立方米以上的部分。

第二种方案

第一阶梯:每户每年用水量145立方米(含)及以下,约覆盖91.5%的居民家庭用户。

第二阶梯:每户每年用水量146至288立方米的部分(含288立方米),约覆盖98.9%的居民家庭用户。

第三阶梯:每户每年用水量超出288立方米以上的部分。

拟定具体各阶梯基本水价第一阶梯:基本水价仍执行现行价格1.35元/立方米,到户综合水价2.80元/立方米(其中基本水价1.35+水资源费0.45+污水处理费1.00)。

第二阶梯:基本水价2.03元/立方米,到户综合水价3.48元/立方米(其中基本水价2.03+水资源费0.45+污水处理费1.00)。

第三阶梯:基本水价4.05元/立方米,到户综合水价5.50元/立方米(其中基本水价4.05+水资源费0.45+污水处理费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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