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文明出行我先行”活动启动 让交通文明流行起来

2016年05月21日11:41  来源:济宁晚报  作者:万德龙刘伟栋

  5月20日上午9:30,全市“文明出行我先行”活动启动仪式在全民健身广场举行。该活动由济宁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联合主办。文明交通志愿者代表、公交车驾驶员以及出租车代表与出席活动的市民一起,在印有“文明出行,从我做起”的条幅上郑重签名,并由此将活动推向高潮。活动结束后,由60位济宁市文明交通志愿者组成的“督导队”,在交警的指导下,分赴城区主要交通路口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活动,向广大市民传递“文明出行我先行”的交通理念。

  整治违法行为,建设文明交通城市是我们共同的家园,交通是城市文明的窗口。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和市交通运输局共同发起这次“文明出行我先行”系列活动,目的就是要通过示范带动,在全市倡树“遵规守法、相互礼让”的文明交通新风尚,使我们这座城市更畅通、更舒心、更文明。

  众所周知,文明的城市,必然是依法治理的城市; 而文明的市民,必定是遵法守法的市民。建设文明交通,首先要从整治交通违法行为抓起。公安、交通等部门的广大执法人员,应时刻牢记自身职责使命,坚持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严格管理交通秩序,严厉查处违法行为,以严肃的法律问责,促进良好社会秩序的养成,让遵规守法逐步成为全体市民的自觉行动、习惯行为。

  规范出租车运营,展示城市文明活动倡议市民朋友积极行动起来——文明交通,人人共享,人人共建。

  各级干部、广大党员以身作则,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说文明话、走文明路,行文明车、做文明人。广大出租车、公交车驾驶员坚持文明行车、规范运营,争做文明标兵,打造更多的诚信出租车和文明公交线路,成为展示城市文明的流动窗口。广大志愿者弘扬志愿服务精神,积极参与交通秩序劝导和文明交通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市民养成文明出行好习惯。广大市民和青少年学生切实树立“主人翁”精神,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自觉告别不文明行为,带动身边更多的人文明出行,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开文明车、行文明路、做文明人活动现场,来自新交运的司机张勇作为出租车驾驶员代表,许下了庄严承诺:“我的车牌号是鲁HT2185,请市民监督我们的行为!”他在表态发言时还说到,“出租车是城市的窗口,是城市的名片。我们的一言一行都代表着济宁的城市形象,代表着济宁交通运输行业的形象!”为此,张勇代表广大出租车从业者承诺——在日常营运中做到:保持车容整洁,诚信待客,不争客抢客,按表收费、不载客、不拒载;行车时系好安全带,不打手机、不吸烟、不向车窗外乱吐乱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超速、不抢道、不酒后驾车、不逆向行驶、不乱停乱放、不随意调头、不借故绕行;主动向乘客介绍济宁,充分展示济宁出租车司机的新风貌,做精神文明建设的实践者、宣传者。

  作为此次活动的参与人,即每一位市民,不妨从文明交通志愿者宣读的倡议书中找到文明出行的做法。开文明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各行其道; 酒后不驾车,疲劳不开车;斑马线上不争先,红绿灯前不抢行;不超速、不超载、不违章停车、不乱鸣喇叭、不随意调头。行文明路,行人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在机动车、非机动车道内行走,不在机动车道上候车,不在十字路口打的,不翻越交通隔离设施。做文明人,自觉做到文明候车、文明乘车、文明开车、文明停车。同时,积极参与文明交通宣传劝导,经常引导和提醒身边人注意交通安全,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实践者和守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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