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政府出台《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在全市范围内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切实加强对残疾人的服务保障,这一政策惠及全市近10万残疾人。
据了解,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补贴对象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残疾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8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补贴对象为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无生活自理能力、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智力、精神、视力和肢体残疾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80元。两项补贴标准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指数以及残疾人生活保障需求等因素适时调整。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残疾人两项补贴。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向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窗口提交申请材料,补贴资格审定合格的残疾人自递交申请当月开始计发补贴。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