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环保局长张言申:破解煤电围城困局(图)

2015年05月15日08:39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张言申

 

济宁市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中会(前排左一),现场督导检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曹阳摄

  

图为重点企业签订承诺书,承诺大气治理的任务、标准和完成时限。 朱明摄

  ◆张言申

  作为典型的煤炭资源型城市,面临大气污染这一“痼疾”,应该如何解决?

  单位国土面积的火电装机强度为963千瓦/平方公里,单位国土面积的煤炭消费强度为3775吨/平方公里,是全国平均水平的10倍以上,“煤电围城”这一特有困局如何破解?

  产业结构偏重、能源消费单一、能源回收利用率低、能耗总量持续增长,这些难题应该如何一一攻克?

  面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艰巨性、严峻性以及人民群众对环保工作越来越高的关注度,以铁腕手段、雷霆之势治理大气污染,已成为山东省济宁市各级党委政府的当务之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重点民生事项,重拳铁腕“治气”,确保空气质量一天比一天好、一月比一月好。

  实施“十大行动”

  消除“心肺之患”

  为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推动和深化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切实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市委、市政府确定,今年在全市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十大行动”,以消除人民群众的“心肺之患”。

  “十大行动”包括工业达标提升行动、扬尘污染治理行动、机动车污染治理行动、退城进园及落后产能淘汰行动、清洁生产促进行动、集中供热推进行动、成油品和煤质保障行动、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行动、绿色生态保护屏障建设行动、全民参与环保文化建设行动。

  围绕工业达标提升,济宁市以执行全省第二时段排放标准为硬约束,加速推进工业废气污染治理,全面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对限期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实施限产、停产措施,直至关停。组织开展现役火电机组废气超低排放试点,年内落实2~3个机组改造任务,逐步在全市推广实施,2020年前对具备条件的现役火电机组,全部完成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的环保改造,实现最严格的大气污染物近零排放限值。

  针对扬尘污染治理,济宁市下决心搞好工地、渣土、道路、矿区周边扬尘治理,对城区裸露地面及临时闲置土地进行硬化、绿化。年内工地施工做到现场设置围挡率、进出道路硬化率等7项指标全部达到100%;所有城市主干路网、城区以外5公里范围内,国省道路一律落实湿式清扫、高压冲洗措施;渣土运输达不到100%密闭要求的,坚决取消准运证,彻底杜绝“抛、洒、滴、漏”现象。

  机动车污染治理方面,济宁市严格落实黄标车区域禁行措施,全面开展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年底前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黄标车淘汰任务。

  为淘汰落后产能,济宁市严格落实国家发布的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步伐。计划利用3~5年时间,对城区内鲁抗、阳光染料、华能高新区热电等重污染企业实施“退城进园”。

  同时,在清洁生产、集中供热、保障成油品和煤质、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全民参与环保文化建设等方面,济宁市采取不同措施,力争早日解决大气污染问题。

  严格督查考核

  保障行动落实

  大气污染防治“十大行动”既面面俱到又重点突出,可以说,从源头上把握住了治理大气污染的关键。如何保证每一项措施都能以“高标准、严要求”得到贯彻落实?

  济宁市成立了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整治指挥部,明确了9条工作线和12个部门的主体责任。按照“目标任务具体、项目内容具体、完成时限具体、措施要求具体、责任人员具体”五个具体和“任务落实到位、严格执法到位、督查考核到位”三个到位的要求,层层分解工作任务,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

  按照一项行动一个领导小组、一个工作班子的要求,市里各牵头部门制定完善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加强对各责任部门和县(市、区)的调度、督导、考核,确保各项行动都能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为保障“十大行动”取得实效,全市建立了严格的督查考核制度,对“十大行动”进展情况实行每月一调度、每月一通报、每季一评价,每半年进行一次综合督查考核评价,年终实施年度工作考核,形成督查考核报告,并向社会公布。同时,济宁市将“十大行动”的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严格兑现奖惩措施。

  济宁市还不断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同时积极争取上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确保国家试点资金用足用好、地方配套资金足额到位。进一步研究制定促进环保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重点突破大气污染防治关键技术,着力开展重大瓶颈问题研究与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加强新技术试点示范和供需对接,加快引进重大科技创新成果,依靠科学技术破解大气污染这一环保难题。

  综合施策

  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济宁市要求各级各部门进一步增强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十大行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时间节点,分解任务,细化措施,强力推进。各部门加强协调配合,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

  以燃煤电厂、水泥、焦化等行业为重点,去年以来,济宁市相继与56家企业签订《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承诺书》,向社会公开承诺治理标准和完成时限。全面实施脱硫、脱硝和除尘提标改造,列入省、市计划的175个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已完成164个。其中,51个脱硫改造项目已完成46个;54家除尘改造项目已完成51家;22个脱硝治理项目已完成建设;关停城区周边小火电机组5个。

  截至目前,全市小型燃煤炉具清理取缔工作已基本完成,去年以来共关停取缔小锅炉217台(套),全面推进城区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工作。集中清理矿区周边小煤场,共集中清理(拆除)小煤场241家。

  加强对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济宁市先后关停、搬迁17家异味污染企业,完成了50多家企业的异味污染限期治理,对露天烧烤、餐饮业油烟污染进行了集中整治,有效解决了异味气体扰民的问题。今年以来,市民异味气体投诉量较去年同期大幅减少。

  集中整治机动车污染问题,加强对新车、外地转入车和在用车的环保监管,截至目前,全市汽车环保检验率约为80.6%。加速淘汰黄标车,全面实施黄标车区域禁行、提前淘汰补贴和黄标车“黄改绿”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共淘汰黄标车2.36万辆。

  通过多管齐下、综合施策,济宁市空气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呈现逐季向好趋势。2014年济宁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幅度全省综合排名第3位,获得省空气质量改善补偿资金1838万元,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平均浓度分别较2013年改善24%、12.4%、15.7%、7.8%,蓝天白云天数增加20天,比2013年上升4个位次,空气优良天数增加53天,中度以上污染天数减少71天。

  2015年第一季度,济宁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省内综合排名第二位,获得省空气质量改善补偿资金520万元。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蓝天白云天数同比改善省内排名分别为第3位、第1位、第8位、第15位、第3位。

  (作者系济宁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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