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城区严查燃放烟花爆竹 违规者罚款处理

2015年05月14日16:19  来源:济宁新闻网  作者:谷雨 通讯员 聂上峰 杨雪梅

济宁新闻网5月14日讯(记者 谷雨 通讯员 聂上峰 杨雪梅) 5月9日,任城区的张某因新饭店开业在红星西路违规燃放爆竹,被任城公安分局处以500元罚款的治安处罚。

传统习俗在人们的生活中已经根深蒂固,想要丢弃它不是一朝一夕就完成的,需要长时间的、大量的宣传工作和公安机关严格的管理工作。五月份是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期,其中违禁燃放者大多数是结婚生子、开业庆典”,任城公安分局就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采取了具体的工作措施。

从5月10日起,城区各派出所每天要摸底巡查,对辖区张贴喜字、扎制彩虹门、庆典、开业、搬迁等情况进行摸底,逐一发放告知书,详细记录具体地址、户(业)主姓名、联系方式,安排专门警力有针对性加大巡查密度。且每个派出所悬挂不少于20条宣传横幅;在各居民区出入口、居民楼和人员聚集场地广泛张贴《通告》、《一封信》和举报奖励办法;派出所门口LED显示屏每天不间断播放限放温馨提示,辖区学校、银行网点、过街天桥、门面、超市、商场门口的LED显示屏全部打出限放宣传字幕。

此外,派出所与辖区内的婚庆公司、酒店(宾馆)全部重新签订一次《限放保证书》,与辖区小区物业逐一签订《限放保证书》,新增婚庆公司、酒店(宾馆)小区物业随时签订分局治安大队会同城区各派出所召集康龙烟花公司下属的长期零售网点召开一次约谈会,逐一签订《实名销售登记保证书》。《保证书》要一式两份,在派出所建立档案,存档备查。最后,任城公安分局治安大队与警务保障室联合,与交警部门积极协调,依托交警路标标杆,设立限放区域标识牌。

任城公安分局还建立了限放工作领导负责制,明确辖区限放工作主要责任人。各队所因工作不力,会对主要负责人进行口头批评、书面检查、全局通报等等处罚。若是限放工作没有明显改观,110警情数量和违规燃放行为较多,群众不满意、领导不满意的,派出所主要负责人职务悬挂,离职专抓限放工作。分局将在危爆物品考核工作中实行一票否决制。对不作为、不查处、执法不严的单位、民警,由分局严格问责。同时,利用网格化管理信息平台,及时发现和制止违禁燃放烟花爆竹,严肃查处违禁燃放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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