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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70年后续期是否收费? 政协委员专家称“无解”
来源:《扬子晚报》  作者:  时间:2010-03-09 08:25

  住宅70年后续期是否收费?


  国土部部长称还在讨论没有确定,政协委员专家称“无解”


  住宅建设用地70年收费问题,就像一个跷跷板,一头坐着不堪重负的房奴,一头坐着收取土地费用的职能部门。然而就此问题,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6日表示仍在讨论中,还没有确定。而专家、委员们也没能给出完美方案。


  国土部部长:


  续期是否付费仍在讨论中


  6日,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列席全国人大宁夏代表团的审议会议。他向记者透露,住宅建设用地70年使用权期满后,续期是否需要付费,目前仍在讨论中,还没有确定。


  记者问:“有报道说正在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取消了住宅建设用地70年使用权期满无偿自动续期的说法,将来续期可能会收费。”


  徐绍史说,《土地管理法》的修订大家都很关心,修改工作已经提到了议事日程,现在还在讨论。


  记者追问:“那将来续期是要付费还是免费呢?”


  徐绍史说,这个还在讨论,还没有确定下来。此外,徐绍史还透露,多部委正在进行的小产权房摸底调查工作将在一年左右得出结果。此后,针对小产权房的不同情况将出台清理政策。


  记者了解到,事实上,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对此早有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不少人注意到,现行的法律并没有对续期的土地使用费支付标准和办法作出明确规定。与之相关的是,当前不少蜗居者好不容易当上了房奴,又要面临考虑房子最终归属的烦恼,专家认为,房子70年后的产权问题,在高房价的今天很容易成为房奴们反应激烈的社会问题,这就好比买票进了园子,又被告知得续费,这也是国家立法对此慎之又慎的原因。


  专家建议:


  保持政策稳定性和连续性


  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中心研究员牛凤瑞指出,70年以内的买房者在支付房产时已经缴纳,而70年后考虑土地稀缺性,还是应该有偿,需要续交。


  但是这又面临两难境地,一是考虑当前高房价带来的社会稳定问题属性,制定政策时需要周全考虑过渡性,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避免重大政策的负面效应。二是考虑国家土地的稀缺性和土地国家所有的属性,轻易放弃土地资源未来收益又十分可惜。


  他评价说,从房价规范的角度,需要通过保持适度宽松的信贷政策,合理科学的土地批租节奏,以吸引开发商的热度,从微观角度,应该增加住房有效供给,完善住房体系建设,增加中小户型建设比重。相信70年后,中国现代化早已完成,人民收入、土地问题和制度都将十分完善,这个遥远的问题也不再是一个困扰。


  对于物业税这个外来药方,他认为,当前考虑以物业税一年一征均摊房价的方式,从长远看可以解决高房价带来的社会问题,但又面临先解决大量业主资产评估,所有权认证的工作,而且这项工作具有长期性和艰巨性。“从某种意义上理解,远水救不了近火。”


  政协委员:


  让后代用他们的智慧解决


  房地产70年后到底应该怎么办?不少政协委员们也是一头雾水,昨天下午,政协委员、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金融系主任李稻葵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现在来提这个问题意义不大,为时尚早。应该让后代用他们的智慧来解决这个难题。


  李稻葵认为,只能交给时间来解决,“到那个时候,市场经济机制更加成熟了,自然就有办法解决,”,李稻葵说,“现在一刀切来解决的话,不可能实现的。不同的土地、不同的楼盘、不同的地区,所面临的环境是不一样的,有些地方完全是居住区了,自动延期就行了,有些地方可能转换为公共区。如果现在一刀切定死了,将来就麻烦了。”


  政协委员刘永好发表相似言论:“现在谈论这个问题还早着呢,我相信70年后应该顺其自然。到时会有一些楼盘逐渐到期,到期后自然顺延就行了。” (综合广州日报、重庆晚报)

【责任编辑:杨素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