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新闻网讯 继续了解《关于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有关内容。
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支持
实施金融助推乡村振兴百千工程。筛选不少于100家农业产业龙头企业、100家畜牧养殖中心、100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家庭农场、1000名乡村好青年给予金融信贷支持;创新农业投入方式,推广按揭农业模式;创新惠农信贷产品,探索按揭农业贷、创业担保贷等多种信贷服务;强化政策性担保。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加强政策担保力度。
落实各项支持政策
积极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力争年内县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实现全覆盖;保障用地需求,对符合法律要求的设施农业用地可使用一般耕地,不需落实占补平衡;加强新型经营主体人才培育,实施青年主体带头人培育计划;健全农业保险体系,逐步实现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