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新闻网讯(通讯员 吕松)4月8日14时26分许,陈风歧驾驶二轮摩托车在红星东路洸府河桥西侧与李某某驾驶的电动四轮轮椅车碰撞,致李某某受伤,造成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李某某被送医抢救治疗。
该事故造成李某某颅脑损伤等多处伤情,而李某某为残疾人,年龄较大,还患有多种疾病,家庭情况非常困难,无法支付高昂的治疗费用。二轮摩托车驾驶员陈某某的车辆无保险,家庭也较为困难,未能对李某某的医药费进行垫付。得知具体情况后,市中交警大队事故处理民警及时将案件报至中队社会救助基金办公室,联系李某某家属准备相关材料,报支队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为其申请社会救助,及时为伤者家属解决了难题,缓解了他们的经济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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