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州区:严管婚丧喜庆“小事宜” 彰显正风肃纪“大决心”

2018年03月06日14:08  来源:兖州纪委

为坚决制止党员干部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大操大办、借机敛财,近日,兖州区纪委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备工作的通知》,不断深化和巩固党风廉政建设和“四风”整治成果。

一是出台“八严禁”,划定“一条线”。《通知》要求,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过程中,要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区委实施办法,作为不可逾越的红线,坚决纠正“四风”,切实做到令行禁止。同时,《通知》还剑指“老问题、新动向”,以“八严禁”封堵“分批次、多地点、只收礼不待客”等变相违规操办行为,扭住不放、寸步不让,持续擦亮兖州作风建设名片。

二是筑牢“三道关”,用好“一套表”。《通知》要求,党员干部要在事前、事后,分两次将操办时间、地点、范围、标准等情况进行如实报备。在报备时间上,提出特殊情况下,丧葬事宜可先事前电话报备,事后10个工作日内补填,充分体现了人性关怀。同时,要求各级党组织积极发挥“管党治党”作用,严把“提醒谈话”、“签订承诺”、“监督检查”三大关口,通过事前谈话早告诫、早提醒、早纠正,用承诺书引导干部提升认识、自觉执行,并以监督检查保障落实。

三是夯实“两责任”,织密“一张网”。《通知》明确,各级党组织对本部门单位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负有教育、管理、监督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同样负有监督责任。同时,区纪委将着重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场所的明察暗访,一经发现,坚决从严查处,并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充分彰显了兖州区遏制歪风陋习的坚强决心。(通讯员 兖州纪委 吴一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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