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纪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8年02月11日16:59  来源:济宁新闻网

济宁新闻网讯 2018年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对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中共济宁市纪委通报了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嘉祥县原总工会主席孙力违规收受礼金问题。 2007年至2016年春节,孙力在年节和其父住院期间,先后17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现金、购物卡共计3.85万元;2013年1月至2016年2月,孙力在担任嘉祥县职业中专党委副书记、校长期间,该校违规发放福利补贴90.315万元。孙力同时涉及其他违纪违法涉嫌犯罪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邹城市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太平镇副镇长葛凡响违规为其子操办生子宴问题。 2017年7月至8月,葛凡响为其子操办生子宴,违规收受下属及辖区内企业人员礼金。葛凡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退还违规收受礼金。

微山县园林处原党支部书记韦山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问题。 2017年10月,韦山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某有限公司礼金0.3万元;韦山同时涉及违规列支餐饮费等其他违纪违规问题。韦山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兖州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副大队长刘传红违规使用公车问题。 2017年9月30日,刘传红使用本单位执法执勤车辆办理个人事务。刘传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汶上县房地产物业管理公司总经理王新风违规发放奖金问题。 2017年2月,经王新风提议,该公司违规向职工发放奖金共计5.4万元。王新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讲话、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主动性,坚决纠正“四风”问题,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一刻不停歇地将作风建设引向深入。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严格要求自己,带头反对歪风邪气,带头弘扬优良作风,在清正廉洁过年过节上发挥“头雁效应”,以上率下带动广大党员干部切实转变过节风气。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利用监察体制改革成果,将纠正“四风”工作覆盖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密切关注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隐形变异的新动向新表现,在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下真功夫,以钉钉子精神盯住重要节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保持纠正“四风”工作高压态势,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我来说两句 0人参与,0条评论
发表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版权及免责声明:本网所转载稿件、图片、视频等内容仅出于向公众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公司或个人可与我们联系(jnxww@163.com),我们将立即进行删除处理。所有文章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