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任城区监察委员会给予二十里铺街道农村经济管理站站长朱士伟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1月13日,任城区监察委员会对二十里铺街道农村经济管理站站长朱士伟采取留置措施,对其严重违纪违法涉嫌犯罪问题进行组织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朱士伟身为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法纪意识淡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涉嫌挪用公款犯罪,数额巨大,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
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1月19日,经任城区纪委常委会(监委委务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朱士伟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当日,检察机关依法对朱士伟采取逮捕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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