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4市5人涉嫌职务犯罪被依法追究 有人涉4项罪名

2017年09月14日10:46  来源:凤凰网山东

9月13日下午,山东省检察院官方微信发布消息,近日,山东又有5人涉嫌职务犯罪被依法追究,其中一人涉嫌四项罪名。

由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山东广电网络有限公司莱西分公司原总经理兼党总支书记兰希海涉嫌受贿罪、单位受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贪污罪案已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招远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的招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原局长王连顺贪污、受贿案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4 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

由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的山东港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工程公司原经理郝夕青贪污、受贿一案,经东港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一审判处郝夕青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十万元。

由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的山东港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船务工程公司原经理李宗君受贿案, 经东港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一审判处李宗君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由莱芜市人民检察院交办,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莱芜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原主任曹建国(正科级) 以涉嫌贪污罪立案侦查,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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