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济宁4月25日讯(记者 贾鑫)记者从兖州区政府网站获悉,为推动兖州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经兖州区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向社会各界公开选聘党风政风监督员。
一、选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二)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好的人际沟通、语言表达和分析归纳能力。
(三)坚持依法办事、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具有一定的法律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
(四)为人公正,敢于讲真话,原则性强,敢于揭露和批评身边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
(五)能积极调查、深入研究,掌握各方面真实情况,切实维护公众利益。
(六)作风正派,能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无违纪违法记录。
(七)本人自愿,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55周岁,有较充裕时间参加区纪委监察局组织安排的各项活动。
二、选聘方法
个人自荐报名。符合条件的个人可通过“廉洁兖州”网站下载《济宁市兖州区党风政风监督员报名登记表》(界别:热心市民),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填好后将电子版发送至:yzdfzfjdy@163.com。也可凭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行政办公中心1420室)领取报名表现场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到2017年4月28日(星期五)。
三、审核聘用
(一)党风政风监督员人选经区纪委监察局研究确定后,颁发聘书。党风政风监督员为无报酬的义务工作者,聘任期限为一年。
(二)对不能正常履行党风政风监督员义务,或因违纪、违法、违规等不宜继续履行党风政风监督员职责的,由区纪委监察局予以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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