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州区纪委“九项禁令”防止“五一”“端午”期间“四风”反弹

2017年04月26日10:20  来源:兖州区纪委  作者:吴一帆

济宁新闻网4月26日讯(通讯员 吴一帆)近日,济宁市兖州区纪委监察局下发通知,重申节日纪律,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始终保持从严管党治党力度不减、节奏不变,防止节日期间“四风”反弹,确保风清气正、廉洁过节。

兖州区纪委监察局要求,节日期间,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做到“九个严禁”:即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粽子等节礼;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奖金、补贴和实物;严禁公款吃喝或利用机关食堂相互宴请;严禁收送礼品礼金、会员卡、商业预付卡和各类有价证券;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及违反公车封存管理规定;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和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以学习考察名义变相公款旅游;严禁用公款报销个人费用,以及向下级单位和管理服务对象摊派费用。

兖州区纪委监察局强调,全区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确保节日期间不出任何问题。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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