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大力加强巡察干部队伍建设

2017年04月12日14:46  来源:济宁市纪委
 

  我市高度重视巡察干部队伍建设,通过强化人才储备、开展业务培训、加强党组织建设、组织外出学习考察等方式,不断提升巡察干部业务能力和水平,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巡察铁军。

  一是组建巡察人才库。制定《关于组建市委巡察人才库的通知》,从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检察院、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信访局等26个部门单位和县市区,择优推荐熟悉党务工作、有丰富业务经验的优秀干部入库,组建市委巡察人才库。对入库人员实行动态管理,不定期开展巡察业务培训和研讨交流活动,切实提升入库人员业务水平。

  二是组织业务学习和培训。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巡察干部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开展市县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以及《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山东省委关于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的意见》《中共济宁市委巡察工作办法》和《巡察工作手册》等制度规定。3月23日,举办巡察干部业务培训班,邀请省委巡视机构有关领导授课,讲授政治巡视内涵和工作流程、发现问题的方法和技巧等。通过培训,强化巡察干部对政治巡察的思想认识,进一步加深对巡察工作规律的把握,提高巡察干部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三是成立临时党支部。3月23日,启动十三届市委第一轮巡察工作,抽调40余名党员参加巡察工作。根据《市委巡察组临时党支部工作规范》,经市纪委机关党委批准,成立市委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巡察组临时党支部,由巡察组组长任党支部书记,巡察组副组长任支部副书记,巡察组其他成员担任支部委员。通过把党支部建在巡察组上,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推动巡察工作深入开展。

  四是组织外出学习考察。3月27日,组织十三届市委第一轮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及市委巡察机构有关同志,赴聊城市学习巡察工作经验做法,以座谈会的形式,听取聊城市委、阳谷县委巡察办负责同志以及部分聊城市委巡察组组长的经验介绍,就如何推动巡察工作进行研讨交流。考察结束后,形成考察报告,提出意见建议,为下步巡察工作开展提供借鉴参考。

  五是建立巡察干部管理制度。出台《市委巡察机构请销假制度》《市委巡察机构保密工作规定》《市委巡察工作流程规范(试行)》《市委巡察反馈工作办法(试行)》《市委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移送制度(试行)》等近20项制度规定,严格巡察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印发《巡察干部“五不准、八严禁”》,规范巡察干部行为,严肃巡察工作纪律。制定《市委巡察机构借调干部管理办法》,明确了巡察借调干部的资格条件、借调程序、日常管理和纪律要求等,切实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干部选送到市委巡察组,壮大巡察工作力量。

  通过加强巡察干部队伍建设,巡察干部的素质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在思想认识、方法措施、责任担当上紧跟上级巡视工作步伐,进一步坚定政治方向、坚持问题导向、坚守价值取向,为更好地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坚强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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