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纪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7年03月31日08:48  来源:济宁新闻网

济宁新闻网3月30日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实施办法,进一步严明纪律、正风肃纪,警示教育党员干部,不断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济宁市纪委今天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任城区人社局副科级干部郭长锁为其子违规操办婚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兖州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屠宰管理办公室副主任陈西宽带领本单位工作人员丁伟言、周萍、冯霞、陈运河5人使用单位公车,接受被检查对象宴请,陈西宽工作日午间饮酒。陈西宽受到记过处分,丁伟言、周萍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冯霞、陈运河分别受到警告处分。

泗水县泗张镇交管所所长刘兴伟公车私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嘉祥县嘉祥街道中学党支部原书记、校长韩耀清违规发放福利,受到撤销党内职务、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梁山县公路局组织本局干部职工借外出学习之机公款旅游。县公路局党总支书记、局长朱本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县公路局党总支副书记、副局长吴庆钧,副局长、工会主席程鹏和副局长刘中伟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是一场攻坚战、持久战。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始终保持从严管党治党力度不减、节奏不变,持之以恒、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往实里做,交上作风建设合格答卷。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履行监督责任,紧盯重要节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等易发多发问题,对查处的违纪违规问题,要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持续保持高压态势,释放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突出的,既追究直接责任,又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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