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出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办法 1月1日施行

2017年03月02日12:57  来源:济宁日报  作者:郭召利 孔丽 温晖 

为进一步健全事业单位内部选人用人机制,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工作,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近期出台了《济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试行办法》。

《办法》规定,济宁市事业单位出现岗位空缺、新设岗位拟从单位内部产生人选,或事业单位出现分设、合并、职能调整须对人员进行重新定岗的情况,应当组织竞聘上岗。竞聘上岗一般按现聘岗位类别进行竞聘,参加竞聘上岗人员应为单位现有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为保证竞聘公开公正,在开展竞聘工作中,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工作人员,不得竞聘该单位组织、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审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人员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竞聘高于现聘岗位等级的岗位。该办法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我来说两句 0人参与,0条评论
发表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版权及免责声明:本网所转载稿件、图片、视频等内容仅出于向公众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公司或个人可与我们联系(jnxww@163.com),我们将立即进行删除处理。所有文章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