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通报一批违纪典型案件:接待2人20多人陪同吃饭

2017年01月23日09:25  来源:云南网

  日前,昆明市纪委为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通报了一批违反纪律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

  收受财物共26.2万元

  五华区原副区长赵臻在任昆明西翥生态旅游实验区党工委委员、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和五华区副区长期间,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26.2万元。其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由司法机关处理。

  收百万帮承包商承揽市政工程

  西山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王宇宾在担任西山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政道路桥梁管理科科长期间,为工程承包商承揽市政工程、催收市政工程款等提供帮助,收受115万元。其受到开除党籍、公职处分。犯罪问题及线索已由司法机关处理。

  贪污公款还骗取国家财政拨款

  石林县园林绿化管理站原站长吉树全在担任石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规划房管定额党支部书记和县园林绿化管理站站长期间,多次伙同他人贪污公款166万余元,个人分得39万余元;伙同他人借用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名义骗取国家财政拨款79.5万元,个人分得9万元。其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由司法机关处理。

  私设小金库拒不纠正

  五华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原局长高继林在任期间,违规设立小金库,并将款项用于节日慰问、发放职工过节费、补助职工食堂等开支,且在五华区开展清理整治小金库过程中仍拒不纠正。此外,高继林在主持区社保局工作期间,对时任副局长李荣军挪用公款20万元并构成犯罪负有领导责任。高继林受到留党察看两年、行政撤职处分。

  接待2人陪同人员超20人

  2015年3月至2016年9月期间,安宁市青龙街道办事处相关业务部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接待上级部门检查指导工作中,先后9次公务接待陪餐人数超过标准,其中两次接待人员均为2人,但陪同就餐人员均超过20人。青龙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王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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