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济宁查处侵害群众利益和腐败758个 处理990人

2016年12月26日10:02  来源:济宁晚报

  日前,济宁市召开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现场会,切实解决基层党员干部作风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今年以来,全市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758个,处理990人,党政纪处分824人,分89批通报曝光382起,552人。

  发挥村级纪检员、民主理财小组、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并将其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重要内容。年初,市委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分工大会,与各县市区党委书记、市直部门党组(党委)书记签订主体责任书,把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责任书重要内容,并将20项整治任务以清单形式分解到30多个部门,推进责任压力向基层传导。纵观全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不断加大查处力度,形成了强力震慑,传递了执纪越来越严的强烈信号。今年以来,全市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758个,处理990人,党政纪处分824人,分89批通报曝光382起,552人。

  据市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后,我市将按照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的要求,切实把整治和查处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其中,各级党委要落实好主体责任,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县乡是主战场,县乡党委负主体责任。县乡党委将发挥好关键作用,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抓、负总责。同时,各职能部门落实好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就要管行风”的要求,主动排查梳理本系统本部门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继续牵头开展好专项治理工作。此外,加大问责力度,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继续实行“一案双查”,对管辖范围内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的,或故意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的,严肃追究有关县市区和部门的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村支部书记作为村里的“一把手”、党的基层组织负责人,要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发挥好村级纪检员、民主理财小组、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惠民资金发放、资产资源处置、村里花钱办事都要及时公开,依规依法进行,切实以廉洁自守的实际行动,做一个让组织放心、群众满意的好党员、好干部。

  重心下移,纪律建设向基层党员干部延伸

  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量大面宽、情况复杂,在此方面,市纪委聚焦重点问题、重点领域、重点人群,对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坚决予以深挖细查、严查严办,并保持高压态势。同时,抓好重点督导县市区和重点督导乡镇工作,发挥好辐射带动作用,集中办案力量,继续深挖问题线索,带动全市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深入开展。

  此外,市纪委还将加强对基层干部的党纪党规教育,坚持重心下移,把纪律建设向基层党员干部延伸,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原汁原味学习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廉洁自律准则、党纪处分条例、问责条例,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不断增强基层干部守纪律讲规矩的自觉性,让全面从严治党的理念在基层干部中内化于心,外见于行。此外,加强制度建设,深挖根源、剖析漏洞,出台相关制度,发挥好党内监督、审计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强化对“微权力”的监督制约,着力构建不敢、不能、不想侵害群众利益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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