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颁布后,鱼台县纪委高度重视,强化举措,迅速部署,及时召开了县纪委常委会议和委局机关全体人员会议,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要求在全县迅速掀起学习贯彻《条例》的新热潮。
会议指出,《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继2015年修订《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后,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重要举措。再次体现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释放了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坚决态度。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率先学习,学深学透,保证执行到位,坚决维护《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委局机关要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热潮,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化政治责任担当,把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起来。
会议强调,县纪委机关要先学一步,把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条例》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与习近平同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全面履行监督执纪条例职责,进一步建立健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推进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要通过报纸、纪检监察网站、内刊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报道,努力营造学习贯彻《条例》良好氛围,将《条例》纳入各类培训重要内容,做到真学、真懂、真用。
结合“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对全县学习《条例》活动再动员、再部署,开展监督检查,按照《条例》规定,对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予以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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